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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梦网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8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7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
会议于2021年1月17日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
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永旗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理由充分合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必要的资质和独立性,具备相应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公司改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其聘期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长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监事苏大伏、刘亚军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的情形;《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
作为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摊派、强
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
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
终提升公司整体业绩,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同意《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
会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长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关联监事苏大伏、刘亚军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
会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 1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