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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露天煤业: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2020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21030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2020年度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2018 年 12 月 18 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核准公司向中电投蒙

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蒙东能源)发行 154,161,602 股股

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33,000 万元。

    2018 年 10 月 18 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

施过程中,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

蒙东能源签署业绩补偿协议等议案。公司与蒙东能源签署了《内蒙古

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霍煤鸿骏 51%股权)之业绩承

诺补偿协议》。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蒙东能源承诺,霍煤鸿骏铝电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预计可实现的净利润总数(净利润以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准,以下简称预测净利润总

额)不低于 131,216.14 万元。若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在承诺期实现的

净利润未达到承诺的净利润数额,则蒙东能源将按照《业绩承诺补偿

协议》的相关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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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若在承诺期末,霍煤鸿骏铝电公司

累积实现净利润总额低于承诺的预测净利润总额,则蒙东能源应向上

市公司现金支付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补偿金额=(预

测净利润总额-累计实现净利润数)*51%。业绩承诺期内,若因青岛

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青执字第 353-17 号、(2015)青执字第 353-18

号执行裁定书而使霍煤鸿骏铝电公司遭受损失,根据《中电投蒙东能

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霍煤鸿骏铝电公司诉讼纠纷的承诺函》,蒙

东能源已按股权转让比例对上市公司进行了补偿。在此情形下,计算

补偿金额时,应扣除蒙东能源已对上市公司进行的补偿额,避免重复

补偿。

    二、2020 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霍煤鸿骏铝电公司 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

目由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资产基础法对霍煤鸿骏铝电

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大正评报字(2018)第 026A 号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作为交易定价参考依据。根据评估报告,预测霍煤鸿骏铝电公司

2020 年度的预测净利润额为 43,944.54 万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内蒙

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内蒙古霍

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项目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

报告》(众环专字(2021)0202336 号),2020 年度霍煤鸿骏铝电公司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98,281.58 万元。

    三、2018-2020 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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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业绩承诺期内,霍煤鸿骏鸿骏铝电公司在 2018 年、2019 年、

2020 年分别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8,350.52 万元、48,180.18 万元、98,281.58 万元,承诺期内实现

的净利润总额为 164,812.28 万元,实现了蒙东能源在《业绩承诺补

偿协议》中约定的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预测净利润总数不低于

131,216.14 万元的承诺,完成率 125.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实际数          预测数           差额         完成率(%)

    2018          18,350.52       42,795.51       -24,444.99         42.88

    2019          48,180.18       44,476.09        3,704.09          108.33

    2020          98,281.58       43,944.54        54,337.04         223.65

    合计          164,812.28      131,216.14       33,596.14         125.60

注:1.数据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

   2.上表中“实际数”一栏内各金额系根据所购买的标的资产于各年度内的实际经营状况,

并按照与标的资产盈利预测报告相一致的所购买资产架构基础确定。

     四、结论

     本公司基于重大资产重组的霍煤鸿骏鸿骏铝电公司 2018 年、

2019 年、2020 年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总

额 131,216.14 万元与霍煤鸿骏鸿骏铝电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4,812.28

万元之间存在差异,实际实现的 2018-2020 年净利润数高于业绩承诺

净利润数,完成率为 125.60%,业绩承诺已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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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关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项目盈利预测实

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关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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