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我们作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刘建平 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核查,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董事长刘建平先生调任国家电 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安全总监、环保总监,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 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刘建平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工作,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不会 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3.刘建平先生未持有电投能源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刘建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 会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 夏鹏、韩放、陈天翔、陶杨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