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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投能源:关于使用供应链账单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5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供应链账单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供应链账单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

为提高募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根据实际情况募投项目公司以供

应链账单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

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4 号)核准,向 11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 1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6,922,478.77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953,077,521.2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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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8 日收到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转入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款扣除其相关承销保荐及

督导费后的余款人民币 3,954,800,000.00 元。公司已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内蒙

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200012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

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亿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通辽市 100 万千瓦外送
                                         59.59                     28.00
风电基地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2.00                     12.00
总计                                     71.59                     40.00

       三、使用供应链账单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操作流程

       使用供应链账单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及置换的操作流程:

       1.供应链账单定义:募投项目公司作为核心企业,在国家电投集团有限

公司统一供应链金融业务平台将应付账款转为电子凭证签发,并明确支付期

限按时兑付。

       2.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公司依据相关合同使用供应链账单清偿债务。

具体支付时,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并建立对应台账,按

月汇总支付明细表,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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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审核无异议后,将以供应链账单

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

用供应链账单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募投项目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供应链账单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

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供应链账单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

支付方式,董事会同意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通辽青格洱在募

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以供应链账单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

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供应链账单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为提高募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

本,募投项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供应链账单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

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

公司一般账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3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

会同意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通辽青格洱以供应链账单方式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供应链账单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募投

项目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供应链账单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

项支付方式,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

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通辽青格

洱以供应链账单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子公司通辽青格洱以供应链账单方式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以供应链

账单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
                                 4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

荐机构对公司子公司通辽青格洱以供应链账单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

公司使用供应链账单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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