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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欧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8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
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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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彭   涛:




     吴   非:




     王呈斌:




                                              日期:2019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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