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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2023-01-12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编号:2023-002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暨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股东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迹象信息”)持有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份 45,779,213 股,股份性质为首发后限售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迹象信息持
有公司股份 45,779,2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8%。

    2、本次拍卖的股份系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向迹象信息发行的
股份。因交易标的业绩承诺未能完成,根据公司与迹象信息等相关各方签订的
《智趣广告股权转让合同》、《智趣广告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文件,
迹象信息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122)。

    后因迹象信息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提请仲裁。仲裁庭裁定迹象信息应向公司交付 45,779,220 股利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证券代码:002131),并协助公司办理前述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
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3、鉴于迹象信息未履行上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3.3.4 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的股份尚不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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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鉴于迹象信息未履行上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
   等承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
   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3.3.4 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的购买人存在需遵守迹象信息作出的股份
   补偿承诺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拍卖原因

         因与迹象信息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
   证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请诉讼。该案
   现已判决。公司已收到深圳中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 03 执 468
   号之一】。深圳中院裁定强制拍卖、变卖质押股票即迹象信息持有的“利欧股
   份”45,779,213 股以清偿迹象信息所欠安信证券的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6)。

         二、拍卖基本情况

         深圳中院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至 2022 年 12 月 23 日 10 时止在京东网
   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上述 45,779,213 股股票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该次拍卖已流拍。

         近日,深圳中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上述 45,779,213 股股票提起第二
   次拍卖。具体信息如下:

       本次涉及拍   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股东                                         股份    拍卖起始    拍卖到     拍卖    起拍价
       卖股份数量     份总数     股本比例
名称                                         性质      日          期日       人    (元)
         (股)       (股)       (%)

                                             首发    2023 年 1   2023 年
迹象                                                                        深圳
       45,779,213   45,779,220     0.68      后限     月 29 日   1 月 30           55,553,184
信息                                                                        中院
                                             售股       10 时    日 10 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除本次所持公司 45,779,213 股将被司法拍卖之
   外,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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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拍卖的股份系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向迹象信息发行的股
份。因交易标的业绩承诺未能完成,根据公司与迹象信息等相关各方签订的《智
趣广告股权转让合同》、《智趣广告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文件,迹象
信息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122)。

    后因迹象信息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
请仲裁。仲裁庭裁决如下:(1)迹象信息(“被申请人”)向公司(“申请人”)
交付 45,779,220 股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证券代码:002131),并协助申
请人办理前述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2)如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 45
天内无法足额向申请人交付上述 45,779,220 股股份,则应将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
数折算现金补偿金支付给申请人(计算公式:应付现金补偿金=交付不足部分的
股份数*16.17/3.5);(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现金补偿款人民币 9,626,612.92
元,并按公式(损失赔偿金=9,626,612.92*3.85%/365*N)向申请人支付损失赔偿
金,其中 N 为从 2019 年 12 月 4 日起至前述现金补偿款偿清之日为止的日历天
数;(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现金分红款人民币 987,523.17 元;(5)被申请
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500,000 元;(6)本案仲
裁费人民币 1,632,434 元,由申请人承担 30%,即人民币 489,730.20 元,被申请
人承担 70%,即人民币 1,142,703.80 元。鉴于申请人业已全额预缴本案仲裁费,
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1,142,703.8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1)。

    2、鉴于迹象信息未履行上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3.3.4 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的股份尚不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鉴于迹象信息未履行上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
承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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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3.3.4 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的购买人存在需遵守迹象信息作出的股份补偿承
诺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份变更过
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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