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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08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一、关于追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追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作出的决
策,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巩义市锐驰运输有限公司、青岛盛合恒星轮胎科技有限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
原则,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活动,有利于公司拓宽运输及销售渠道。
    2、该议案中明确了相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该议案的提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用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章使用。]




独立董事:




              白忠祥             郭志宏              赵志英




                                                 二○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