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恒星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8-2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
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
规定,作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
    1、我们核查了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
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占用资金行为;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占用的资金余额均已在合并报表中抵销;公司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占用
的资金余额为 0 元;公司账面记载的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占用的资金余额为
0 万元。
    2、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70,850.98 万元(其中:
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30,260.78 万元;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余额
为 38,198.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或开立新的银行承兑汇票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进行质押的票据余额为 2,392.2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6.02%。除上述担保以外,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对上述担保行为,我们认为: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资产优良,偿债能力
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目前没有明显迹象
表明公司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发生的每笔对外担保均履
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较好的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用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章使用。]




独立董事:




             王莉婷            杨晓勇                 张建胜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