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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星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22-08-16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合同履行期较长,对应的项目预计完工时间为 2024 年末、2025 年中。
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
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本年度或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
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近日与广西交投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
方”)签订《钢绞线采购合同》,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介绍

     名称:广西交投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 C-3 栋第 1、2
层

     法定代表人:唐修益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钢材、水泥、金属材料、矿产品、机电产品、普通机
械、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农副产品、汽车、交通安全设施、有色金属、铁合金
的销售;煤炭批发;废旧金属回收与批发服务;沥青的研发、仓储、生产、销售;
网上贸易代理;物流技术开发;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进出口贸易;国际
经济技术合作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通用仓储;国内船舶运输代理;危险化学
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近三年交易情况: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手方自 2021 年合作以来至 2022 年 7 月
末发生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6,486.40 万元(含税)。

    履约能力分析:本次交易对手方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资
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期限

    合同履行期较长,自乙方供货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履约完毕止。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为“恒星”牌预应力钢绞线,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38,582.21
万元(不含税)。该合同总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以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为准。

    (三)定价方式与结算方式

    采取浮动价方式,结算价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结算方式为甲方或甲方指定
收货人在收到乙方运到指定地点的货物后,甲方与乙方按月进行结算。

    (四)合同生效

    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该批次货物货款金额的 0.5‰按日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上限不超过未付金额的 5%);但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
期付款的除外。

    2、甲方每月 30 日前向乙方报送相关《发货通知书》,明确具体发货地点及
到货日期,乙方需在甲方约定的到货日期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乙方逾期交货(指
未按约定按期、按质、足量履行交货义务)的,乙方应每日按该批次货物货款金额
的 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货达 7 日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方式处理:

    1)甲方单方解除合同;

    2)不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3)甲方从第三方购货;

    4)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并不限于市场差价损失、正常履约情况下的预期可
得利益等;

    5)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未交货物金额 5%的违约金。

    4、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除
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其他相关的全部
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所销售给甲方的货物应无任何与第三方的权利纠纷,如任何第三方向
甲方主张权利或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交付不能的(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没收、征
用等),视为乙方逾期交货,甲方有权按协议相关约定处理。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应按未履行货物总价款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履行期较长,暂未确定具体交货时间,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
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
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若该合同顺利执行,预计对公司本年度
或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该合同对
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正在履行的框架协议情况
    1、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与苏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电镀切片金
刚线长期采购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披露的《河南恒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电镀切片金刚线长期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1),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2、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
议》,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披露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
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3、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
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披露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二)本合同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

    (三)公司目前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