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科技: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2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作
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
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
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
1、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占用
资金行为;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占用的资金余额均已在合并报表中抵销;公
司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占用的资金余额为 0 元;公司账面记载的其他关联
方及其附属企业占用的资金余额为 0 元。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09,555.06 万元(其中:母
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34,662.94 万元;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
余额为 64,28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或开立新的银行承兑汇票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进行质押的票据余额为 10,612.1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净资产的 59.94%。除上述担保以外,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
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对上述担保行为,我们认为: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资产优良,偿债能力
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目前没有明显迹象
表明公司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履
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较好的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
二、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度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发
展需要,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目前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
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
要,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推动作用。董事会出具的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符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
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五、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
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
映公司资产状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七、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用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章使用。]
独立董事:
郭志宏 杨晓勇 张建胜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