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轶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连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叶丽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76,246,105.05 166,770,438.49 65.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46,966.36 16,367,907.15 -93.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607,210.67 15,418,479.28 -110.4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799,965.68 -48,707,105.92 63.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 0.03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 0.03 -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4% 0.82% -0.7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8,356,174,143.47 8,561,668,868.33 -2.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852,902,492.74 2,851,855,526.38 0.0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57.5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089,315.0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28,681.78 减:所得税影响额 879,713.5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5,036.27 合计 2,654,177.0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5,03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平海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41% 134,757,000 101,067,750 质押 41,039,000 限公司 王鹤鸣 境内自然人 9.57% 74,080,152 杭州澜华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4.26% 32,967,033 理有限公司 长安基金-光大 银行-长安广宇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5% 22,064,175 集团定增分级资 产管理计划 上海东源添东投 资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4% 21,978,021 伙) 国联安基金-工 商银行-国联安 -诚品-定向增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8% 21,535,032 发 6 号资产管理 计划 上银基金-上海 银行-上银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2% 20,263,000 财富 8 号资产管 理计划 兴业全球基金- 上海银行-兴全 定增 86 号分级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6% 19,779,560 特定多客户资产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 银行-国贸东方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7% 16,043,299 定增组合 2 号资 产管理计划 王孝勤 境内自然人 1.00% 7,760,000 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王鹤鸣 74,080,152 人民币普通股 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 33,689,250 人民币普通股 王孝勤 7,7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单康康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陈秋琴 4,286,058 人民币普通股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增 2,941,647 人民币普通股 强 78 号 柯长江 2,865,067 人民币普通股 孙雷民 2,7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刘锡珍 2,5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季芹芳 2,572,700 人民币普通股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和王鹤鸣系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司实际控制人王轶磊的一致行动人。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的关 说明 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王鹤鸣和流通股股东单康康存在关联关系。除 此之外,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846.18万元,较上年末余额增加156.42%,主要是应收材料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1,105.17万元,较上年末余额增加41.67%,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413.57万元,较上年末余额增长336.5%,主要是报告期内预缴税金增长所致; 4、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96,121.57万元,较上年末余额增加167.24%,长期借款余额为134,359.88万元, 较上年末余额减少36.95%,主要是报告期内部分长期借款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5、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为14,038.96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0.25%,主要系报告期内工程款支付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674.82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9.86%,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所致; 7、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27,624.61万元,营业成本为22,777.59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775.56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65.64%、136.71%和35.5%,主要是报告期内结转项目收入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为623.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91%,主要系报告期内广告费增加所致; 9、报告期内投资收益为108.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2.06%,主要系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10、报告期内利润总额为375万元,所得税费用147.37万元,净利润227.62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87.83%、85.99%和88.78%, 主要是报告期内结转项目毛利减少所致; 1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1,78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46%,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回笼较上年同期增 长所致; 1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5,384.51万元, 较上年同期减少2,254.5%,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较上 年同期增长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事项的说明: 根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舟山市分行”)签订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人民币“按期开发”产品说明书》,公司在2014年12月购买的该理财产品2亿元到期 还本付息后,又延续购买,截止本报告日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2亿元: (1)认购金额:20,000万元 (2)产品年化收益率:4.6% (3)起息日:2015年3月27日 (4)到期日:2015年4月23日 (5)风险评级:极低风险产品(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保障本金及收益) 2.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销售签约金额4.86亿元。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6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 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杭州平海投 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 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其每年转让的股 份部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 25%。为避免将来可能与公司发生的同业 竞争,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出 具了有法律约束力的《关于不从事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做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 将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 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 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 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 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 该承诺于首发时 首次公开发行或 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2)本公司或 杭州平海投资有 2007 年 04 作出,报告期内 再融资时所作承 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如出售与股份公司生 限公司 月 28 日 未发生违反相关 诺 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权益, 承诺的事项。 股份公司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本公司保 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 股份公司的条件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 的企业向任何独立第三人提供的条件相 当。(3)本公司签署本承诺书的行为已取 得本公司权力机关的同意,亦已取得本公 司控制的企业的权力机关的同意,因而本 公司签署本承诺书的行为代表本公司和 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真实意思。(4)本承 诺书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 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 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本公 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 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公司在不再持 有股份公司 5%及以上股份前,本承诺为 7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有效之承诺。 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广宇集团的 控股股东,承诺如下:同意发行人关于本 次发行完成当年及发行后第一个会计年 度和第二个会计年度公司股东每股现金 分红回报不低于发行前一年度水平的股 利分配计划,并承诺在未来审计发行人相 关现金分红议案时参加股东大会并投赞 成票,若发行人当年可分配利润不足以满 足上述现金分红水平,则本公司承诺不参 与当年现金分红,所应享有的相应现金分 红上缴发行人。若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股票 发生转增或者送股等除权事项的,每股现 金股利水平相应进行调整。为避免将来可 能与公司发生的同业竞争,控股股东杭州 该承诺于再融资 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做出如下承诺:1、本 杭州平海投资有 2014 年 11 时作出,报告期 公司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广宇集 限公司 月 07 日 内未发生违反相 团股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期间,将不会在 关承诺的事项。 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 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 间接从事或者参与任何与广宇集团构成 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 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广宇集团产品相同、 相似或可能取代广宇集团产品的业务活 动。2、本公司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 业机会与广宇集团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 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广宇集 团,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与广宇集团。3、 本公司承诺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影响或 可能影响广宇集团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 动。 1.本人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广宇 集团股份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及关联 方期间,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以任 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 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 该承诺于再融资 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接从事或者参与任 2014 年 11 时作出,报告期 王鹤鸣 何与广宇集团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 月 07 日 内未发生违反相 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 关承诺的事项。 广宇集团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广宇 集团产品的业务活动。2、本人如从任何 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广宇集团经营 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 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立即通知广宇集团,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与 广宇集团。3、本人承诺不利用任何方式 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广宇集团经营、发展 的业务或活动。 1、本人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广宇 集团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期间,将不 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 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 或者间接从事或者参与任何与广宇集团 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 该承诺于再融资 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广宇集团产品 2014 年 11 时作出,报告期 王轶磊 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广宇集团产品的业 月 07 日 内未发生违反相 务活动。2、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 关承诺的事项。 商业机会与广宇集团经营的业务有竞争 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广宇 集团,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与广宇集团。3、 本人承诺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影响或可 能影响广宇集团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 动。 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认购的股 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他参与认购的 7 位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 该承诺于再融资 杭州澜华投资管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限 2014 年 11 时作出,报告期 理有限公司 售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 月 07 日 内未发生违反相 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关承诺的事项。 本、派送红股等方式增加的股份)也不上 市交易或转让。 报告期内未发生 在本人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 2014 年 06 王鹤鸣 违反相关承诺的 不减持公司股票。 月 26 日 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 杭州平海投资有 在王鹤鸣先生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 2014 年 06 违反相关承诺的 限公司 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月 26 日 其他对公司中小 事项。 股东所作承诺 报告期内未发生 在王鹤鸣先生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 2014 年 06 王轶磊 违反相关承诺的 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月 26 日 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 杭州澜华投资管 在王鹤鸣先生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 2014 年 06 违反相关承诺的 理有限公司 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月 26 日 事项。 承诺是否及时履 是 行 9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未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步 无。 计划(如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2015 年 1-6 月净利润(万元) -1,000 至 0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91.32 (万元) 2015 年 1-6 月预计没有新交付的楼盘,结转项目的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所致。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董事长:王轶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6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