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姚铮)2019-04-2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8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发挥个人专长,对公司的日常
经营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的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 2018 年度共召开 3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或通讯表决)31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务实、
诚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阅读会
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
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6 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就公司有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表所示:
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1.关于跟投事项的议案
2018 年 1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 同意
2日 五次会议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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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4.关于股东会授权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1.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2018 年 3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
2.关于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议案 同意
30 日 二次会议
3.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 1.关于入伙有限合伙企业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同意
13 日 五次会议 案
1.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 3.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26 日 六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
对外担保情况
1.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股东会授权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
3.关于股东会授权跟投事项的议案 同意
27 日 七次会议
4.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5.关于为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2018 年 5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
1.关于对杭州天城房产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同意
23 日 次会议
2018 年 6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
1.关于对黄山西城房产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
7日 一次会议
1.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2018 年 6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
2.关于跟投的议案 同意
15 日 二次会议
3.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018 年 6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
关于股东会授权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同意
19 日 三次会议
1.关于《调整东港空间项目跟投事项的议案》
2.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新增担保对象及额度
2018 年 8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
事项的议案 同意
17 日 六次会议
3.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跟投管
理办法》的议案
1.关于《2018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2018 年 8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29 日 七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2018 年 11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
关于子公司融资事项的议案 同意
月 12 日 二次会议
三、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2018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办公及调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参
加会议会谈、电话沟通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与董事、监事、高管共
同讨论与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为公司重大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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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提供参考。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
要求,在2018年度共召集、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次,审议了有关公司定期报
告、对外担保、资金流向、关联交易等事项,共计120个议案,在2018年度财务
报告的编制工作中与审计人员进行沟通讨论,确保审计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公司
情况;同时对公司审计部2018年审计工作报告及2019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了审议。
同时,本人还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8年度本人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2次。听取了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2017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并
根据公司年初确定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
评;审议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
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
案的起草情况,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会议需审议事项做出了客观、独立、公
正的考察。对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持续关注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让社会公众股股东能够全
面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3、尽职做好年报披露工作。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在公司2018年报的编制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
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和进度安排,共
同讨论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
映公司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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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最新的有关
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文件,增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
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企业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创造了专业工作条件。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9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交流。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在财务管理、资本融资等方
面,为公司提供帮助和建议,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规范运作而努力工作。
感谢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对本人的信任与支持。
本人的联系方式为:z.yao@zju.edu.cn。
独立董事:姚 铮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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