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30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1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大
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发挥个人专长,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
议。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 2021 年度共召开 22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或通讯表决)22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务实、
诚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阅读会
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
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6 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就公司有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表所示: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 2 月 8 日 六届四十次董事会 同意
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3 月 8 日 六届四十一次董事会 1、关于《关于收购浙江安诺康养建设有限公 同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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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全部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3 月 12 日 六届四十二次董事会 1、关于《关于为子公司黄山景扬置业有限公
同意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15 日 六届四十六次董事会 1、关于《关于对杭州毓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意
及其子公司投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 六届四十七次董事会 1、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
2、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
同意
独立意见
5、关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
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 六届四十八次董事会 1、关于《关于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
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18 日 六届四十九次董事会 1、关于《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28 日 六届五十次董事会 1、关于《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同意
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6 月 9 日 六届五十一次董事会 1、关于《关于绍兴广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融资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关于对杭州广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同意
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2021 年 8 月 6 日 六届十一次监事会 1、关于《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同意
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30 日 六届五十二次董事会 1、关于《2021 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
同意
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
立意见
2021 年 9 月 1 日 六届五十三次董事会 1、关于《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的独
同意
立意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六届五十四次董事会 1、关于《关于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关于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
况的独立意见》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月 10 日 六届五十六次董事会 1、关于《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
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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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关于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2021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到访等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
查,并通过现场会谈、电话会议、网络连线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跟踪公司董
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关注公司日常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
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公司信息披露情
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1年度,本人召集、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了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听取了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2020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并根据公司年初确定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评。
参与提名与战略委员会3次,对“关于公司发展若干问题的讨论”进行了充
分讨论;对拟聘任为公司副总裁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详尽的审查。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
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用专业知识对会议议案进行客观、独立、公
正的审议,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相关事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发表了独立
意见。
2、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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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让社会公众股东能够全面
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3、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文件,增强
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理解和认识,持续提升保护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和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为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尽本人应尽的职责。
感谢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对本人的信任与支持,欢迎大家与本人沟通,本人的
联系方式为:hemeiyun446@pingan.com.cn
独立董事:何美云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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