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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宇集团:(2022)01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30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
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解
释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
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
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
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财政部于
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
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
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14号主要明确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
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
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主要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
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下对财务
报表列报的要求,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会〔2021〕9号)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
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
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4号、解释15号和财会〔2021〕9号,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
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
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