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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22-09-0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
经关联董事王轶磊回避表决,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出租办公楼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鼎融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融房产”)向关联方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股集团”)出租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广宇鹤鸣中心部分的商业用
房,并授权鼎融房产管理层签署相关租赁协议,具体如下:1)租赁面积为 7275.89
平方米(最终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2)租赁期限为五年五个月;3)合同总金
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租金单价:3.3 元/天/平方米,次年起租金根据市场行情
较上一年适度递增);4)在租赁期间,鼎融房产提供除前述外的其他服务时,
将向浙股集团据实收取相关费用。
    公司董事长王轶磊任浙股集团董事,因此本次交易系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528357557
    法定代表人:蒋潇华
    注册资本金:7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2 年 9 月 3 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 290 号钱江国际时代广场 3 幢 17 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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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等(详情请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浙股集团 11.8%的股权,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
生任浙股集团董事,浙股集团系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浙股集团资产总额 177243.42 万元,负债总额
83506.71 万元,所有者权益 93736.71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15684.9 万元,
净利润 5440.96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浙股集团资产总额 184615.87 万元,负债总额
92541.66 万元,所有者权益 92074.21 万元,2022 年 1-6 月营业收入 10121.21
万元,净利润 36.9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查,浙股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广宇鹤鸣中心,商业办公楼,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产权归属于鼎融房
产,项目计划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竣工,总建筑面积:22015 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根据交易标的所在地周边商业用房租赁情况和本标的的实际情况,由交易双
方协商确定租赁价格为:起始租金单价为 3.3 元/天/平方米。
    五、拟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金单价:3.3 元/天/平方米,次年起租金根据市场行情较上一年适度
递增;
    2、出租面积:7275.89 平方米(最终以交付实测绘面积为准);
    3、租期:五年五个月;
    4、押金:100 万元;
    5、其他:在租赁期间,鼎融房产提供除前述外的其他服务时,浙股集团将
据实支付相关费用。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鼎融房产将其持有物业进行租赁,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本次交易
基于市场原则定价,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
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浙股集团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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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子公司鼎融房产向公司关联方浙股集团出租办公用房,属于其日常经营
活动,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基于市场
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审议过程中,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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