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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宇集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22-11-26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关
联董事王轶磊和江利雄回避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入伙有限合伙企业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合
创贸易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江利雄共同入伙宁波梅
山保税港区新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澜投资”)开展投
资业务。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轶磊系公
司董事长;关联人江利雄系公司董事、总裁。
    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9 月 9 日,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注册资本:12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
丁桥镇同协路 28 号 1-13 楼 221 室。股权结构:王轶磊持股 60%,王鹤鸣持股 40%。
经查询,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入伙的有限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宇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在该合伙企业中,浙江宇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合创
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江利雄为公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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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人。除此之外,暂未发现其他合伙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新澜投资各合伙人拟出资金额如下:普通合伙人浙江宇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金额 30 万元;有限合伙人: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出资 1300 万元;关联人
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200 万元;关联人江利雄出资 200 万元。新澜投
资本次总投资金额不超过 2700 万元。以上出资均以人民币货币出资。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澜投资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专业投资于生命健康、先进制
造业和养老健康等领域,本次投资系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浙江宇舟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履行管理义务,收取管理费用,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价格
公允。此次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江利雄入伙新澜投资,系关联人自主投
资决策的结果。本次关联交易金额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关联人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生关联交易除本次交易金额 200 万元,没有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2.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关联人江利雄关联交易除本次交易
金额 200 万元,没有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拟与关联人杭州澜华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和江利雄共同入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新澜投资”)开展投资业务涉及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核查,根据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我们认为新澜投资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专业投资于生命健
康、先进制造业和养老健康等领域,本次投资系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浙江宇舟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履行管理义务,收取管理费用,按照市场原则
定价,价格公允;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江利雄入伙新澜投资,系关联人
自主投资决策的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经出席董事会有表决权的董事三分之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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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综上,我们同意此次关于入伙有限合伙企业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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