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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29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议案 1 系特别决议,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8 日(周三)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12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12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地点: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了会场,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
30 在杭州市平海路 8 号公司 508 会议室如期召开。考虑到疫情因素,为了保护
参会股东及其代理人、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
风险,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设置了线上视频会议,参与线上视频会议的人员视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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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加了现场会议。
    6、会议出席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24 人 , 代 表 股 份
269,465,3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0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48,448,3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9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1,01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7149%。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本
议案为特别决议,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意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以最终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269,351,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76%;反对 1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2、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267,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67%;反对 1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7%;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3、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269,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73%;反对 1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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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267,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67%;反对 1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7%;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5、关于废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废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
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267,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67%;反对 1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7%;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6、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267,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67%;反对 1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7%;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7、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
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267,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67%;反对 1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7%;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8、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267,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67%;反对 1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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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27%;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9、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
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267,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67%;反对 19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251,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07%;反对 2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关于购买经营性土地暨投资新项目公司事项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经营性土地暨投资新项目公司事项的议
案》。公司针对 2023 年度新增购买经营性土地暨投资新项目公司事项申请股东大
会批准最高额 50 亿元的授权,限定了实施主体为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上述
授权额度内,公司通过土地竞拍形式取得经营性用地事项将在授权额度内由董事
会进行审议;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土地的情形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权力机构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69,269,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73%;反对 1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2、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251,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07%;反对 2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3、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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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269,267,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67%;反对 19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69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983%;反对 19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901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1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267,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67%;反对 19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69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983%;反对 19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901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劳正中律师和许洲波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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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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