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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宇集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3-03-17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审慎、认真的研究,就会议审议《关于向关联
人出售商品房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出售商品房,符合杭州市相关购房政策的规定,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的销售行为。向关联人以房源的备案原价出售,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签署统一格
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事项。


    独立董事: 贾生华、姚铮、王小毅



                                                         2023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