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9-003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5,932,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409%。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01 月 14 日。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29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东 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向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木正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上海昂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璞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 海金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 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5,932,200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01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述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034,402,200 股,其中限售股份数量为 181,823,418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木正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上海昂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璞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金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认购股份,包括但 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认购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认 购股份。如因认购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公司 股份亦遵照前述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进行锁定。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 不存在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01 月 1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5,932,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409%。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为 5 名,分别为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 公司、上海木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昂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 璞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金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总 数为 5 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是否存在质押、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冻结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 是,质押股数 1 96,875,000 96,875,000 注1 限公司 96,875,000股 上海木正投资中心 2 2,764,830 2,764,830 否 - (有限合伙) 上海昂钰投资中心 3 2,584,745 2,584,745 否 - (有限合伙) 上海璞煜投资中心 4 2,404,660 2,404,660 否 - (有限合伙) 上海金匀投资合伙企 5 1,302,965 1,302,965 否 - 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5,932,200 105,932,200 - 注1: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96,875,000股,所持公司股 份符合本次上市流通条件的限售股份96,875,000股存在质押冻结情况,该部分股份待解除质 押冻结后方可上市流通,故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0股。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数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 181,823,418 17.58% -105,932,200 75,891,218 7.34% 通股/非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105,932,200 10.24% -105,932,200 0 0.00% 高管锁定股 75,891,218 7.34% 0 75,891,218 7.34% 二、无限售条件 852,578,782 82.42% 105,932,200 958,510,982 92.66% 流通股 三、股份总数 1,034,402,200 100.00% 0 1,034,402,200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东南网架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持有该部分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 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