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9-00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 月 10 日-2019 年 1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0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 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 593 号浙江东南 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明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3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567,259,7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8394%。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484,908,8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878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7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2,350,8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612%。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2,350,8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612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8,870,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7582%;反对 40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9%;弃权 17,987,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3,961,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697%;反对 40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4%;弃权 17,987,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41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8,870,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7582%;反对 40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9%;弃权 17,987,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3,961,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697%;反对 40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4%;弃权 17,987,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419%。 3、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郭明明、 徐春祥、周观根、何月珍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 484,908,891 股,参 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82,350,826 股。 表决结果:同意 81,948,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16%;反对 40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1,948,6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16%;反对 40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郭明明、 徐春祥、周观根、何月珍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 484,908,891 股,参 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82,350,826 股。 表决结果:同意 81,948,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16%;反对 40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1,948,6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16%;反对 40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郭明明、 徐春祥、周观根、何月珍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 484,908,891 股,参 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82,350,826 股。 表决结果:同意 81,948,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16%;反对 40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1,948,6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16%;反对 40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8,870,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7582%;反对 40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9%;弃权 17,987,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3,961,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697%;反对 40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4%;弃权 17,987,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419%。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8,870,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7582%;反对 40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9%;弃权 17,987,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3,961,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697%;反对 40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4%;弃权 17,987,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41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丁天律师、王振亭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