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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南网架: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4-23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
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经核查,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职务要求,且未发现有《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徐春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周观根先生担任
常务副总经理,聘任何月珍女士、徐健先生、张贵弟先生、郭丁鑫先生、郭庆先
生、王虎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蒋建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
徐佳玮女士担任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旭微              王会娟               翁晓斌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