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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南网架: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2021-03-29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二〇二一年三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10534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东南网架”、 “发行人” 或“申请人”)会同国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保荐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
并就反馈意见进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简称与尽职调查报告中的简称具有相同
含义。本回复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
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1
                                                               目录
目录................................................................................................................................ 2
问题 1............................................................................................................................. 3
问题 2........................................................................................................................... 16
问题 3........................................................................................................................... 26
问题 4........................................................................................................................... 35
问题 5........................................................................................................................... 43
问题 6........................................................................................................................... 48
问题 7........................................................................................................................... 55
问题 8........................................................................................................................... 60
问题 9........................................................................................................................... 64
问题 10......................................................................................................................... 67




                                                                  2
1.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 12 亿元,用于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 EPC 工程总承
包、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120 急救指挥中心)迁建工程 EPC 总承包、补充流
动资金。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2)
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
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募投项目的资金
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
日前已投入资金;(4)本次募投项目准备和进展情况、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储
备情况,是否已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5)募投项
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结合报告期内申请人毛利率变动情况和同行业
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公司拟将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256,173.62          70,000.00
          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120 急救指挥中
  2                                                49,395.10          20,000.00
          心)迁建工程 EPC 总承包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335,568.72         120,000.00

      其中,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
(120 急救指挥中心)迁建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营模式为
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
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发行人作为总承包方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
施工、安装全过程的工作,向业主交付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盈利模式是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业主工程建设任务,获取项
目收入扣除项目成本后的差额收益。


                                        3
       二、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
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
过程

       项目总投资金额系根据募投项目的总承包合同以及实际项目建设需求进行
测算,工程建设相关价格参照相关规范文件要求并参照供应商报价信息、市场价
格估算,测算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等因素。

       1、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

       杭 州 湾 智 慧 谷 二 期 项 目 EPC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建 设 投 资 支 出 总 额 为
256,173.6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70,000.00 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投资性质构成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资本性支出        非资本性支出
 一             工程费用                 234,115.69        123,080.75          111,034.93
  1             材料费用                  75,247.48         75,247.48                   -
  2             安装费用                  46,222.07         46,222.07                   -
  3             运输费用                    201.20             201.20                   -
  4             其他费用                   1,410.01          1,410.01                   -
  5             分包费用                 111,034.93                 -          111,034.93
 二             三项费用                  22,057.93                 -          22,057.93
             项目总投资                 256,173.62         123,080.75         133,092.87
    注:分包费用亦属于项目施工所必须的支出,实际支出时计入合同成本,但出于谨慎考
虑,列示为非资本性支出。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70,000.00 万元,全部用于项目的工程费
用投入。上述材料费用、安装费用、运输费用等投入符合资本化条件,属于资本
性支出。

       2、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120 急救指挥中心)迁建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

       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120 急救指挥中心)迁建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建设投
资支出总额为 49,395.1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0,000.00 万元,项目具体投


                                            4
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投资性质构成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资本性支出            非资本性支出
 一            工程费用              45,289.72            28,860.95               16,428.77
  1            材料费用              18,087.29            18,087.29                          -
  2            安装费用              10,455.68            10,455.68                          -
  3            运输费用                    195.00            195.00                          -
  4            其他费用                    122.98            122.98                          -
  5            分包费用              16,428.77                         -          16,428.77
 二            三项费用               4,105.38                         -           4,105.38
           项目总投资                49,395.10            28,860.95               20,534.15
    注:分包费用亦属于项目施工所必须的支出,实际支出时计入合同成本,但出于谨慎考
虑,列示为非资本性支出。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20,000.00 万元,全部用于项目的工程费
用投入。上述材料费用、安装费用、运输费用等投入符合资本化条件,属于资本
性支出。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行业特点,对公司 2021 年-2023 年需要补充
的营运资金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司 2018 年末-2020 年末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的平均值
占同期营业收入平均值的比重

      2018 年末-2020 年末,公司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票据                          16,042.25             13,822.36                26,649.14
应收账款                         315,316.57            315,563.24               279,878.39
应收款项融资                      13,386.19             13,673.92                        -
预付款项                            6,543.69              8,299.79                9,481.30
存货                             143,127.85            374,197.31               330,417.80
合同资产                         291,792.26                        -                     -



                                        5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经营性资产合计                       786,208.82           725,556.62          646,426.64
应付票据                             180,327.42           121,830.62           98,295.86
应付账款                             342,848.22           324,276.23          286,876.04
预收款项                                                   26,798.21           23,143.31
合同负债                              46,409.80                       -                   -
经营性负债合计                       569,585.45           472,905.06          408,315.21
营运资金 =经营性资产 -经
                                     216,623.37           252,651.56           238,111.42
营性负债
营运资金变动                                                                   -21,488.05

    公司 2018 年末-2020 年末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的平均值占同期营业
收入平均值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营业收入                              925,628.99           897,637.46         869,464.05
经营性资产                            786,208.82           725,556.62         646,426.64
经营性负债                            569,585.45           472,905.06         408,315.21
营运资金                              216,623.37           252,651.56          238,111.42
经营性资产/营业收入                       84.94%              80.83%              74.35%
经营性负债/营业收入                       61.53%              52.68%              46.96%
营运资金/营业收入                         23.40%              28.15%              27.39%

    (2)计算 2021 年-2023 年公司营运资金缺口

    假设 2021 年-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与可比上市公司 2020 年 1-9 月份
营业收入增长率保持一致,经营性资产、负债占收入比重的变动趋势与公司 2020
年占比保持一致。则未来三年公司营运资金缺口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21.12.31         2022.12.31        2023.12.31
营业收入                925,628.99       1,036,773.89       1,161,264.52      1,300,703.35
经营性资产              786,208.82         880,612.84         986,352.43      1,104,788.70
经营性负债              569,585.45         637,978.42         714,583.68       800,387.32
营运资金                216,623.37         242,634.42         271,768.75       304,401.38
营运资金缺口(2020
                                                                                87,778.01
年末至 2023 年末)

                                           6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预计营运资金分别为 242,634.42
     万元、271,768.75 万元、304,401.38 万元,未来三年的营运资金缺口为 87,778.01
     万元,公司本次发行拟使用 3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小于上述测算的
     未来三年营运资金缺口。

            该项目不属于资本性支出项目。

            (二)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本次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用于资本性支出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其中资本性支出       拟投入募集资金     用于资本性支出
           杭州湾智慧 谷
 1         二期 项 目 EPC          256,173.62           123,080.75         70,000.00          70,000.00
           工程总承包
           桐庐县第一 人
           民医院(120 急
 2         救指挥中心)迁           49,395.10            28,860.95         20,000.00          20,000.00
           建工程 EPC 总
           承包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         30,000.00                   -
            合计                   335,568.72           151,941.70        120,000.00          9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中与工程建设直接相关的工程费用等资本性
     支出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30,000.00 万元,占本次
     募集资金总额的 25%,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的
     规定。

            三、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

            发行人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董事会决议前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资金           已投入金额
              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 EPC 工程
       1                                             256,173.62          70,000.00          7,383.63
              总承包
              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120 急救
       2                                                49,395.10        20,000.00
              指挥中心)迁建工程 EPC 总承包


                                                    7
                                                      拟投入募集     董事会决议前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资金         已投入金额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335,568.72       120,000.00        7,383.63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本次发行方案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在该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公司对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为 7,383.63 万元。

       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见本回复本问题之“四、本次募投项目准备和进展情况、
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储备情况,是否已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风险”。

       (三)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内容不包括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的各明细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不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使用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仅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后投入的资金方可在公司收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后进
行置换。

       四、本次募投项目准备和进展情况、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储备情况,是否
已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募投项目准备和进展情况

       1、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

       (1)准备情况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收到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中标
通知书,公司和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组成的联合体中标;2020 年 1 月 6 日,
公司与业主方杭州萧山三阳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
目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本项目业主方杭州萧山三阳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项目审批备案主体已履行必要的备案和环评手续。



                                      8
                (2)进展情况

                项目于 2019 年 12 月正式开工,预计工期约 1629 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18,414.50 万元,
         完工进度 13.45%。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该项目正处于建设中,预计项目整体完工时间为 2024
         年 6 月。鉴于建筑施工行业特殊性,不排除后续施工过程中因天气变化、环境变
         化及其他特殊事项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工期延长。

                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施工进度安排如下图:


序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工作名称
号              1-6 月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      土建
2     钢结构
3      安装
4      装修
5      幕墙

6    景观绿化
7    竣工验收

                2、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120 急救指挥中心)迁建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

                (1)准备情况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宏兴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收到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120 急救指挥中
         心)迁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中标通知书;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等
         联合体成员与业主方桐庐县城市发展经营有限公司签订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
         (120 急救指挥中心)迁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合同。本项目业主方桐
         庐县城市发展经营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审批备案主体已履行必要的备案和环评手
         续。

                (2)进展情况

                项目已于 2020 年 5 月正式开工,预计工期约为 1003 日。截至 2020 年 12 月


                                                      9
 31 日,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120 急救指挥中心)迁建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累
 计投入 1,162.08 万元,公司承担合同部分完工进度 5.01%,2020 年末项目整体(含
 非公司承担合同金额部分)结算进度 11.82%。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该项目正处于建设中,预计项目整体完工时间为 2023
 年 2 月。鉴于建筑施工行业特殊性,不排除后续施工过程中因天气变化、环境变
 化及其他特殊事项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工期延长。

      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120 急救指挥中心)迁建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施工进
 度安排如下图:


序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工作名称
号              5月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6 月   7-12 月   1-2 月   7-12 月
1      土建
2     钢结构
3      安装
4      装修
5      幕墙

6      电梯
7      消防
8    医疗专项
9    景观绿化
10   竣工验收

      3、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实施。

      (二)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储备情况

      1、公司具备先进核心技术保障项目实施

      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能满足各类项目钢结构技术需求。公司在装配式钢
 结构、数字化技术等多个领域进行了大量的技术创新,形成了国家重大科学装置
 结构建造技术、旋转开合屋盖技术、大型公共建筑综合建造技术、多腔体装配式
 钢结构建筑体系、复杂形体超高层高耸结构建造技术、高性能精细化金属围护系
 统、钢结构数字制造技术、东南数字技术、空间网格结构全自产一体化技术、张


                                          10
拉结构建造技术等核心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公司获得国家和省级工法 39
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三十余项,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
然基金项目等重大科研项目近二十项。

    2、公司具备研发实力保障项目实施

    公司拥有优秀研发团队和研发体系,具有持续研发能力。公司创建了国家级
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国首批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先进
结构设计与建造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浙江省企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并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与多家高等院
校、科研单位建立了密切技术合作关系。公司将持续进行钢结构方面技术研发,
持续保持钢结构领域技术领先优势。

    3、公司具备人员和团队优势保障项目实施

    公司人才结构搭配合理,公司文化团结一致、积极向上,为公司持续快速发
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目前形成了稳定的多层次的优秀人才团队,将成为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有力后盾。

    4、公司具备市场基础保障项目实施

    公司近年来凭借良好的综合实力参与钢结构业务的市场竞争,建设范围涵盖
机场、会展、体育、文化、高铁、超高层、住宅钢结构等多个特色板块的高端国
家大型钢结构项目,如世界最大单口径射电望远镜—中国天眼、地下 700 米—江
门中微子实验探测器、世界单体面积最大的网架工程—首都机场 T3A 航站楼、
亚洲最大的会展中心—广州国际会展中心、国际上第一次采用的新型多面体空间
刚架结构—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国内最大的高铁枢纽中心—上海虹桥交通
枢纽和杭州东站、世界最高的塔结构—广州电视塔、杭州新地标—可容纳 8 万坐
席的杭州奥体博览中心主体育场及大悬臂旋转开合屋盖—杭州网球中心等一系
列世界级的知名工程项目,并获得了中国钢建筑结构金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钢结构协会工程大奖、国家优质工程、空间结构优
秀工程、北京市建筑长城杯金质奖、上海白玉兰奖、上海钢结构金钢奖、浙江省
金刚奖、金属围护金禹奖等近三百个奖项,为公司树立了高端的市场品牌形象,
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成为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全国优秀施工企


                                   11
      业。

             5、公司具备生产能力保障项目实施

             发行人近年来大力开拓 EPC 总承包业务,推动装配式钢结构的产业化应用,
      极大地考验了公司的生产能力和资金实力。公司具有充足的钢结构生产能力,为
      公司承接大型装配式+EPC 建设项目提供了有力保障。

             综上,发行人具备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人员和市场基础保障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高质高效地实施。

             (三)公司已与业主签订合同,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方为杭州萧山三阳房地产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为工程总承包方,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试运行等工作进行承包。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与业主方签订了《杭州湾智慧谷
      二期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

             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120 急救指挥中心)迁建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业主方
      为桐庐县城市发展经营有限公司,公司为工程总承包方,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
      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工作进行承包。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与业主方签订了《桐
      庐县第一人民医院(120 急救指挥中心)迁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合
      同》。

             综上,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必要的审批备案手续,与业主方签订总承
      包合同,具有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储备,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结合报告期内申请人毛利率变
      动情况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一)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所签订的合同及项目施工方案作为项目效益测算的主要
      依据。本次募投项目收入测算与投资效益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承担      项目预计
   投资项目        合同总金额                             项目总投资   项目成本     毛利率
                                合同金额        收入
杭州湾智慧谷二
                   275,724.16   275,724.16   253,015.22   256,173.62   214,702.33   15.14%
期项目 EPC 工程

                                             12
                                       公司承担        项目预计
   投资项目          合同总金额                                      项目总投资    项目成本     毛利率
                                       合同金额          收入
    总承包
桐庐县第一人民
医院(120 急救指
                       95,328.98       51,650.60       47,385.87      49,395.10    41,503.83   12.41%
挥中心)迁建工
程 EPC 总承包

             上表相关指标的含义如下:

                项目                                               释义
                                   取自公司与其他方组成的中标联合体(如有)与客户正式签署的
      合同总金额
                                   项目合同,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工程合同价款
                                   公司与其他方组成的中标联合体(如有)与客户正式签署的项目
      公司承担合同金额
                                   合同中,公司承担的合同金额
      项目预计收入                 公司承担合同金额扣除相应税费
                                   根据募投项目的总承包合同及项目实施方案为依据测算的项目总
                                   投资金额,工程建设相关价格参照相关规范文件要求并参照供应
      项目总投资
                                   商报价信息、市场价格估算,测算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方案、
                                   结合以往同类项目经验考虑损耗等因素。
      项目成本                     项目总投资扣除相应税费、三项费用等费用类支出
                                   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钢结构材料费用、工程土建费用、
      工程费用
                                   装修费用、运输费用等
      工程费用-其他费用            包含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水电费等
      三项费用                     项目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费用类支出

             (二)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合理

             本次募投项目的收入测算基础为公司与相应项目发包方签订合同中约定的
      合同金额,项目收入测算具有合理性及谨慎性。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数额根据募
      投项目的总承包合同及项目实施方案为依据测算,工程建设相关价格参照相关规
      范文件要求并参照供应商报价信息、市场价格估算,测算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的建
      设方案、结合以往同类项目经验考虑损耗等因素,项目成本的测算具有谨慎性。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备合理和谨慎性。

             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精工钢构                            16.38%                 14.73%           12.82%
               鸿路钢构                            11.68%                 11.79%           12.42%
               杭萧钢构                            13.30%                 15.30%           12.77%



                                                      13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富煌钢构                    14.07%                 16.55%               15.26%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13.86%                 14.59%               13.32%
          发行人                     15.24%                 14.52%               12.62%
    注:鉴于可比公司 2020 年度数据尚未披露,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均未披露钢结构业务
毛利率,上表可比公司 2020 年度毛利率为其 2020 年半年报相关业务毛利率。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由于不同项目在项目类型和规模、招投标情况、业主性
质、谈判情况、技术难度、施工条件、结算条款等多种因素方面存在差异,因此
同类别业务不同项目毛利率存在差异。

       发行人近三年的钢结构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2.62%、14.52%和 15.24%,本次
募投项目预计毛利率水平与发行人报告期内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
可比公司近三年的平均毛利率水平分别为 13.32%、14.59%和 13.86%,本次募投
项目预计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亦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投项目盈利测算与上市公司同类募投项目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投项目名称             毛利率             可比项目情况             毛利率
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 EPC 工                     精工钢构绍兴国际会展中
                                  15.14%                                      14.16%
        程总承包项目                            心一期 B 区工程 EPC 项目
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120 急救
                                                绍兴南部综合交通枢纽建
指挥中心)迁建工程 EPC 总承       12.41%                                      14.61%
                                                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包项目
             平均                 13.78%                 平均                 14.39%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同类募投项目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
异。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和公司历史项目毛利率、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
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毛利率处于合理范围,具有谨慎、合理性。

       六、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募投项目的相关负责人员,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运营模式及盈利模
式、本次募投项目准备和进展情况、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储备情况;



                                           14
       2、与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
情形,了解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以及各项资金支出是
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3、查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定期报告、战略发展规划相关资料
等,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公司竞争对手公开资料等;

       4、取得了发行人对募投项目进度的说明、报告期末监理单位签章的完工进
度表;

       5、查阅了募投项目所涉及的施工合同、发改部门批复等其他相关材料,复
核了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预算成本、募投项目效益的测算过程等情况,分析其合
理性;结合公司毛利率水平及可比公司情况,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
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经营模式为项目总承包,盈利模式为获取项目收入扣除项
目成本后的差额收益;

       2、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充分、合理,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中与工程建设直接相关的工程费用等
资本性支出和补充流动资金;

       3、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度安排合理,不存在以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形;

       4、公司已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行了必要准备,公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
能力储备,已与业主方签订总承包合同,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合理,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
与报告期内发行人可比业务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可比
公司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15
2.申请人最近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7.99 亿元、31.56 亿 元 、 31.53
亿 元 ,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27.10%、27.58%、23.10%。请申请
人补充说明:(1)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信用政策等情况说明应收账款余
额较大,占总资产比重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
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3)是否存在债务人经营困难
或财务状况恶化、与债务人诉讼仲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导致难以收回的
应收账款的情形,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信用政策等情况说明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占总资产比重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一)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原因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情况及其占总资产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账款      315,316.57   23.10%   315,563.24   27.58%   279,878.39   27.1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导致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是由建筑施工行业特点所决定的,首先,大型基础设
施工程及公共建筑的施工,具有施工合同金额大,工程周期长,结算手续繁琐和
结算时间长的特点。随着项目推进,工程进度款、决算款项、质保金等均会构成
大额的应收账款。其次,工程合同总收入中的有一定比例的质保金,一般要在工
程竣工决算完成后较长时间后才能收回,因而也对企业的资金周转造成一定的压
力。再次,公司分包业务在全部业务中占比较高,部分分包业务需总包方全部工
程完成竣工结算后方能收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期末应收账款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信用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


                                    16
  细节差异在进度款项支付比例、质保金比例及质保期限等方面。

   可比公司                                   信用政策
             钢结构工程项目按工程进度逐步收取工程款。目前公司按照通常的钢结构业务
             的收款进度为:合同签约后业主支付合同额的 10%-30%预付款,施工过程中按
             合同规定的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完工前支付的工程款合计约为总合同额
   精工钢构
             的 70%-85%,竣工决算后按决算价支付完总金额的 95%-98%左右,剩余部分作
             为质保金在决算后 1-2 年内支付。由于上述行业特性,公司每年都有占营业收
             入一定比例的应收账款。
             公司应收账款结算模式如下:
               A、对于钢结构产品的销售业务(无安装工程),在签订销售订单时,客户一
             般预付 10-30%的货款。公司在产品发货确认收入后,除部分优质和合作稳定的
             客户外,即尽快与对方结清货款。对订单额稳定增长且回款情况良好、资金实
   鸿路钢构 力强、信用记录良好的优质客户,授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在额度内给予赊销。
             B、对于工程施工项目,由于工程项目工期和货款结算周期时间较长,工程结束
             后往往还需要预留一部分的质保金(一般 1~2 年);同时,工程项目的客户
             主要为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客户内部本身的付款审批和付款节奏也相对较慢,
             会增加公司应收账款规模。
             根据发行人与发包方的合同约定,关于工程款结算方式一般为: 合同签订后至
             工程开工时,对于合同中约定需要甲方(业主)预先支付工程款的,公司通常
             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预收款;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进度款根据工
   发行人
             程进度在确认工程量后按月支付,通常按已完工工程量支付 70%-80%工程进度
             款;最终验收竣工结算后,累计收款将达到合同总额的 95%左右;保修期从工
             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责任期(通常为 1-3 年)满后全额付给公司。
       注:杭萧钢构、富煌钢构未公开披露其结算信用政策。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性分析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注1)
   项 目                                                              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占比
                                                                          之和占比
杭萧钢构           129,339.00      223,676.95                14.10%               38.50%
精工钢构           200,894.52      400,023.43                13.90%               41.58%
鸿路钢构(注2)
富煌钢构           209,014.64      188,282.81                26.99%               51.30%
平均               179,749.38      270,661.06                18.33%               43.79%
发行人             315,316.57      291,792.26                28.62%               44.48%
                                            2019年12月31日
   项 目                                                              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占比
                                                                          之和占比
杭萧钢构           153,734.05      204,239.06                17.50%               40.76%
精工钢构           191,820.99      444,378.81                13.94%               46.22%


                                         17
鸿路钢构(注2)
富煌钢构            217,403.22          191,362.06                 28.31%                  53.23%
平均                187,652.75          279,993.31                 19.92%                  46.74%
发行人              315,563.24          239,758.16                 33.90%                  48.53%
                                                  2018年12月31日
   项 目                                                                     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占比
                                                                                 之和占比
杭萧钢构            127,004.64          173,759.02                 16.06%                  38.04%
精工钢构            163,499.37          422,760.89                 12.28%                  44.03%
鸿路钢构(注2)
富煌钢构            161,987.10          150,360.67                 22.88%                  44.11%
平均                150,830.37          248,960.19                 17.07%                  42.06%
发行人              279,878.39          195,564.70                 33.84%                  46.04%
      注 1: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可比公司尚未披露 2020 年度数据,上表可比公司数据为 2020
  年半年报数据。
      注 2:可比公司中鸿路钢构经营模式与发行人存在差异,其以钢结构生产制作为主,建
  筑施工业务占比较低,此处不予比较。
         公司所在的建筑施工行业会计核算中,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科目均核算企业
  向客户转让商品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同时考虑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更有
  利于分析公司的营运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
  分别为 46.04%、48.53%和 44.48%,可比公司平均占比为 42.06%、46.74%和
  43.79%。公司占比与可比公司基本持平,处于合理范围内。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具备合理性,符合行业特征和业务模式,信用
  政策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分析

         1、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249,161.29       63.78%     237,640.86      61.26%      185,850.21      53.18%



                                              18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2年            51,726.51       13.24%        58,871.85      15.18%         58,806.15      16.83%
   2-3年            32,139.83        8.23%        33,192.86       8.56%         54,474.29      15.59%
   3-4 年           19,592.84        5.02%        31,307.77       8.07%         32,091.29       9.18%
   4-5 年           19,792.48        5.07%        12,670.52       3.27%          9,407.65       2.69%
  5 年以上          18,216.02        4.66%        14,263.71       3.68%          8,858.74       2.53%
    合计           390,628.98     100.00%        387,947.56    100.00%         349,488.3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 3 年以内。各报告期末,公司账龄在
 3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85.60%、85.00%和 85.25%,占比稳定且符
 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特征。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 3 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可比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注 1)
 杭萧钢构(注 2)                            80.55%                 85.08%                     90.39%
 精工钢构(注 3)                            77.79%                 79.91%                     79.62%
     鸿路钢构                                74.93%                 71.19%                     73.46%
     富煌钢构                                85.70%                 84.60%                     89.57%
     平均占比                                79.74%                 80.20%                     83.26%
      发行人                                 85.25%                 85.00%                     85.60%
     注 1: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可比公司 2020 年年报尚未披露,上表列示可比公司数据为
 2020 年半年报数据。
     注 2、3:杭萧钢构和精工钢构 2018 年未披露完整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数据,上表列示内
 容为 2018 年末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部分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数据。

     基于工程行业的特定及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公司工程项目的质保金一般在
 项目决算完成后的 1-3 年后逐步收回。随着各项目的质保期到期,公司对应的应
 收账款将在以后年度回收。公司有严格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质保金期后
 回收的风险较小。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390,628.98             387,947.56                 349,488.34
期后 1 年内回款金额                                               200,928.72                 181,101.76

                                                   19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回款金额                   128,828.62
回款比例                                    32.98%                     51.79%                   51.82%

      公司可比公司未披露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海波重科属于桥梁钢结构行
 业,业务类型与公司具有一定相似性,海波重科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原值                                   42,194.90                        42,994.67
海波重科     期后 1 年内回款金额                            23,407.89                        22,191.73
             回款比例                                         55.48%                           51.62%

      公司应收账款期后 1 年以内回款比例与可比公司接近,均在 50%左右,公司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无重大异常。

      3、报告期内,各期坏账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当期应收账款余额                         390,628.98            387,947.56                    349,488.34
当期应收账款核销金额                           3.67                 694.08                     1,740.46
核销金额/应收账款余额                        0.00%                     0.18%                        0.50%

      报告期内,发行人核销内容主要为长期挂账的废料款和工程款项,债务人已
 注销或破产,长期追收无果,予以核销,应收账款核销金额较小且占比逐年减少,
 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

      4、公司对应收款项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比对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杭萧钢构                5%          15%              30%          50%             80%          100%
 精工钢构                5%          10%              30%          50%             80%          100%
 鸿路钢构                5%          10%              30%          50%             80%          100%
 富煌钢构                5%          10%              20%          30%             50%          100%
  发行人                 5%         15%               35%          50%             80%          100%

      与同行业相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为谨慎,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计

                                                 20
提比例较高。

       (二)风险因素是否充分披露

       保荐机 构已在 尽调 报告 “第十 一章 风险 因素 及其 他重要 事项 调查”之
“一、风险因素”之“(五)财务风险”部分对相关风险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
下: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比例较高是由所处行业的特
点决定的。随着本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总体上也会增加,应
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的比例预计仍将可能保持较高水平。如果公司应收账款的催
收不利或者因工程业主资信和经营状况恶化导致工程款不能按合同及时支付,则
可能带来坏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债务人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与债务人诉讼仲裁、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导致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的情形,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
充分。

       (一)是否存在债务人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情况、是否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合计金额占应收账款比例分别
为 22.97%、33.63%和 34.2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390,628.98               387,947.56             349,488.34
前五大客户余额                 133,692.63               130,455.95              80,284.12
前五大客户占比                    34.22%                   33.63%                   22.9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如下:

       2020 年末:

                                                       是否存在与债务     是否为失信
序 号         公司名称        公司概况      经营状态
                                                         人诉讼、仲裁       被执行人
           中国建筑第八工     国有控股
  1                                          在营            否                否
           程局有限公司         企业


                                              21
                                                是否存在与债务   是否为失信
序 号       公司名称      公司概况   经营状态
                                                  人诉讼、仲裁     被执行人
         中建三局集团有   国有控股
  2                                    在营           否             否
             限公司         企业
         浙江省建工集团   国有控股
  3                                    在营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
         上海建工集团股   国有控股
  4                                    在营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企业
         中建八局第二建   国有控股
  5                                    在营           否             否
           设有限公司       企业

      2019 年末:

                                                是否存在与债     是否为失信
序 号       公司名称      公司概况   经营状态
                                                务人诉讼、仲裁     被执行人
         中国建筑第八工   国有控股
  1                                   在营           否              否
           程局有限公司     企业
         中建三局集团有   国有控股
  2                                   在营           否              否
             限公司         企业
         浙江省建工集团   国有控股
  3                                   在营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
         中国华西企业股   国有控股
  4                                   在营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企业
         中国建筑第五工   国有控股
  5                                   在营           否              否
           程局有限公司     企业

      2018 年末:

                                                是否存在与债     是否为失信
序 号      公司名称       公司概况   经营状态
                                                务人诉讼、仲裁     被执行人
         中国建筑第八工   国有控股
 1                                     在营           否             否
         程局有限公司       企业
         浙江省建工集团   国有控股
 2                                     在营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
         中国华西企业股   国有控股
 3                                     在营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企业
         中建八局第二建   国有控股
 4                                     在营           否             否
           设有限公司       企业
         中建三局集团有   国有控股
 5                                     在营           否             否
             限公司         企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主要是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具
有信用较好,持续经营能力较强等特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
状况良好,公司的主要债务人不存在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形,不存在被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与主要债务人不存在诉讼仲裁的情形。对于这部分客
户当前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不再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2
       (二)涉及诉讼仲裁的客户应收账款检查

       2020 年末发行人与客户存在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的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原告           被告         标的金额    所处阶段/进展情况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020 年 9 月终审判决
                                                 已下,对方需在判决
                  北京城建九建设工               生效十日内支付
                                                                        已根据账龄计提坏
 1     发行人     程有限公司、赤峰    1.825.82   1.825.82 万元及相应
                                                                        账准备
                  市体育局                       利息,2020 年 10 月
                                                 发行人已申请强制执
                                                 行,目前尚未执行。
                                                 2020 年 9 月法院调
                  江西大乘汽车有限               解,对方先归还保证
                                                                        已根据账龄计提坏
 2     发行人     公司、江西大乘汽    2,265.00   金 1070 万元,再支付
                                                                        账准备
                  车工业有限公司                 工程进度款 1195 万
                                                 元。
                                                 2019 年移送 至上 海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
                                                 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中铁三局集                                      已根据账龄计提坏
 3     发行人                         9,973.78   已受理,目前尚在审
                  团建筑安装工程有                                      账准备
                                                 理,法院正在鉴定工
                  限公司
                                                 程量金额,结果未定。
                                                 2019 年 10 月发行人
                                                 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
                  中建四局建设发展                                      已根据账龄计提坏
 4     发行人                         1,271.50   起仲裁,目前仍在仲
                  有限公司                                              账准备
                                                 裁审理当中,结果未
                                                 定。
                                                 2020 年 10 月海口市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
                                                 决已下,对方需在判
                                                 决生效 15 日内支付
                  海南国瑞投资开发                                      已根据账龄计提坏
 5     发行人                         2,310.00   2310 万元工 程款 及
                  有限公司                                              账准备
                                                 逾期利息,2021 年 3
                                                 月因一审违反法定程
                                                 序被海南省高院裁定
                                                 发回重审。
                                                 2020 年 10 月发行人
                  浙江万丰科技开发               向嵊州市人民法院提     已根据账龄计提坏
 6     发行人                         1,728.48
                  股份有限公司                   起诉讼,目前案件正     账准备
                                                 在审理当中。
                                                 2020 年发行 人向 上
                                                 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已根据账龄计提坏
 7     广州五羊   宝钢钢构有限公司    1,363.98
                                                 提起诉讼,目前尚在     账准备
                                                 审理。
                  大同市浩海地产置               2020 年 1 月大同市中
                                                                        已根据账龄计提坏
 8     天津东南   业有限责任公司、    3,422.61   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账准备
                  大同市华融通房地               被告大同市浩海地产

                                        23
序号     原告           被告         标的金额   所处阶段/进展情况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产开发有限公司               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需
                                               支付 3422.6095 万元
                                               及逾期利息,2020 年
                                               10 月山西省高院 二
                                               审维持原判,天津东
                                               南不服判决已上诉至
                                               最高法,目前尚处再
                                               审程序中。
                  河北中宏置业房地             法院已立案,正在审    已根据账龄计提坏
 9     天津东南                       2,115.59
                  产开发有限公司               理当中                账准备
                  河北中宏置业房地             法院已立案,正在审    已根据账龄计提坏
 10    天津东南                       3,614.41
                  产开发有限公司               理当中                账准备
                                               法院已立案,2021 年
                                               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
                  浙江中成建工集团             院已驳回对方管辖权    已根据账龄计提坏
 11    天津东南                       1,020.90
                  有限公司                     异议请求,目前由天    账准备
                                               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审理当中。

       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判决或判决后尚未执行完毕,且涉及诉讼仲裁的客户
  并无确切证据表明其无法偿还应付款项,故对于这部分客户应收账款不单独计提
  坏账,根据应收账款账龄相应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公司主要债务人不存在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涉及诉讼仲裁、被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对于这部分客户当前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不再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

       四、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对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财务内部控制措施和应收
  账款的管理制度;

       2、查阅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检查相关相关合同条款约定,并与同行业上
  市公司相关政策进行比较分析;

       3、选取主要客户进行函证和视频访谈;

       4、取得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检查应收账款账龄是否准确;

       5、对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变动进行比较分析;

                                        24
    6、检查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7、计算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其变动原因进行分析,并与同行业上市公
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比较分析;

    8、取得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表,检查坏账计提政策是否合理,依据是否
充分,金额是否准确,并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进行比较分析;

    9、查阅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核销清单及相应内部审批文件;

    10、向发行人有关人员询问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诉讼仲裁发生情况;

    11、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涉及标的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
案件的起诉状、传票、判决书、调解书等文件;

    12、通过互联网检索包括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天眼查等方式查询发行人诉讼、仲裁情况;

    13、查阅发行人的财务账,核查诉讼、仲裁相关的账务处理情况,并结合诉
讼进展情况核查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具备合理性,符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和信用政
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相关风险已充分披露;

    3、公司主要债务人不存在经营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涉及诉讼仲裁、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对于这部分客户当前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不再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




                                   25
    3.申请人最近三年存货(含合同资产,下同)余额分别为 33.04 亿元、37.42 亿
    元、43.49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2.00%、32.70%、31.86%。请申请人
    补充说明:(1)结合存货具体构成情况说明存货余额较大,占总资产比重较大
    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结合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
    账龄结构、主要项目情况、完工进度、结算进度、收入成本确认情况以及已完
    工未结算的原因,补充说明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是否存在因业主方原因推迟结算
    或合同暂停履行的情况,结合前述情况及同行可比公司说明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情况及合理性,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3)2020 年化纤业务的毛利率为
    -2.65%,结合化纤业务相关的存货具体构成说明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存货具体构成情况说明存货余额较大,占总资产比重较大的原因
    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一)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占总资                      占总资                 占总资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产比                          产比                   产比
原材料                   60,894.16    4.46%         54,450.57     4.76%     44,696.32    4.33%
在产品                      396.10    0.03%            579.75     0.05%       261.37     0.03%
库存商品                 42,832.19    3.14%         25,572.42     2.23%     30,076.72    2.91%
合同履约成本[注]         35,896.78    2.63%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
                                                   239,758.16    20.95%    195,564.70   18.94%
完工未结算资产
在途物资                                               202.97     0.02%       526.44     0.05%
自制半成品                                          52,960.90     4.63%     58,547.50    5.67%
委托加工物资              3,108.63    0.23%            672.53     0.06%       744.76     0.07%
    存货小计            143,127.86   10.49%        374,197.30    32.70%    330,417.81   32.00%
合同资产[注]            291,792.26   21.38%
         总 计          434,920.12   31.86%        374,197.30    32.70%    330,417.81   32.00%
          [注]公司从 2020 年起按照新收入准则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列报和披露,建造合同形成


                                              26
         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在合同资产列报,自制半成品在合同履约成本下核算。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2%、32.70%和 10.49%。存货构成
         中,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原材料主要为各种型号的
         钢板,库存商品主要为涤纶产成品,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存货占总资产比例
         较高的主要原因主系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占比较大,2018 年及 2019 年占总资产比
         例分别为 18.94%及 20.95%。公司钢结构业务中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和成本,
         将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大于已办理结算价款的差额计入已完工未结算资产(2020
         年计入合同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已完成未结算资产
         金额及占比较大符合建筑行业一般特点和公司业务经营模式。

                (二)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对比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比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比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比
          建造合同形
          成的已完工                                      203,722.87       23.20%   173,759.02       21.98%
杭萧钢
          未结算资产
  构
          合同资 产[注
                          223,676.95        24.39%
          1]
          建造合同形
 鸿路     成的已完工                                       51,462.69        4.04%    39,250.54        3.77%
 钢构     未结算资产
          合同资产         47,249.21         3.50%
          建造合同形
 精工     成的已完工                                      444,378.81       32.28%   422,760.89       31.76%
 钢构     未结算资产
          合同资产        400,023.43        27.68%
          建造合同形
 富煌     成的已完工                                      191,362.06       24.92%   150,360.67       21.23%
 钢构     未结算资产
          合同资产        188,282.81        24.31%
          建造合同形
          成的已完工                                      239,758.16       20.95%   195,564.70       18.94%
 公司     未结算资产
          合同资产        291,792.26        21.38%
              [注 1]根据新收入准则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列报和披露的规定,2020 年 1 月 1 日起建造
         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在合同资产列报
              [注 2]截至报告出具日,可比公司尚未公布 2020 年度财务数据,表内可比公司为 2020
         年 1-6 月数据

                                                     2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账面价值占比分别为 18.94%、20.95%
和 21.38%,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鸿路钢构以钢结构生产制造为主、工程承包业务
为辅,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占比较低,除鸿路钢构外,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已完
工未结算资产占比均较高且保持稳定。结合应收账款一并考虑与公司相比不存在
明显差异,符合行业经营特点。

    二、结合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账龄结构、主要项目情况、完工进度、结算
进度、收入成本确认情况以及已完工未结算的原因,补充说明已完工未结算资
产是否存在因业主方原因推迟结算或合同暂停履行的情况,结合前述情况及同
行可比公司说明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合理性,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 一 )公司 报 告 期各 期 末已 完 工未 结 算资 产 分别 为 195,597.76 万 元 、
239,780.87 万元及 294,145.42 万元,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137,579.80     46.77%   124,527.83     51.94%    88,510.43     45.25%
  1-2 年     82,036.02     27.89%    51,633.40     21.53%    52,866.91     27.03%
  2-3 年     31,831.91     10.82%    32,918.61     13.73%    19,781.02     10.11%
 3 年以上    42,697.70     14.52%    30,701.03     12.80%    34,439.40     17.61%
  合计      294,145.42   100.00%    239,780.87   100.00%    195,597.76    100.0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账龄 3 年以内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金额占比约
为 80%,由于建筑工程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和结算周期,公司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主要为在建项目或已完工等待结算的项目,符合公司业务特点。

    项目未办理结算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政府类工程或大型项目整体建造周
期和项目审核结算周期较长,导致相应存货库龄较长;二是公司在整体工程中仅
承担钢结构项目建设部分(即公司作为分包方承接的项目),公司承担部分已完
工,但业主要求待总包方整体竣工后结算,由于整体工程涉及建设项目较多、历
时较长,导致公司存在已完工但较长时间未结算项目,亦符合行业特点。




                                        28
            (二)主要项目情况、完工进度、结算进度、收入成本确认情况以及已完
        工未结算的原因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主要项目
        情况、完工进度、结算进度、收入成本确认情况以及已完工未结算的原因明细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完工     结算     累计确认     累计确认
序 号     项目名称   合同资产余额                                                 已完工未结算原因
                                      进度     进度       收入         成本
                                                                                  完工项目,尚未到
 1         项目 1         9,462.91   100.00%   80.00%    46,740.75    31,746.29
                                                                                  整体竣工结算时点
                                                                                  完工项目,尚未到
 2         项目 2         7,232.91   100.00%   80.00%    36,133.71    31,197.00
                                                                                  整体竣工结算时点
                                                                                  在建项目正常待结
 3         项目 3         6,605.50   60.00%    48.00%    33,027.52    17,981.48
                                                                                      算合同资产
                                                                                  完工项目,尚未到
 4         项目 4         6,456.88   100.00%   80.00%    32,044.31    26,341.21
                                                                                  整体竣工结算时点
                                                                                  完工项目,尚未到
 5         项目 5         6,182.22   100.00%   80.00%    31,160.87    19,377.29
                                                                                  整体竣工结算时点
                                                                                  完工项目,尚未到
 6         项目 6         5,632.13   100.00%   82.38%    31,769.10    26,956.88
                                                                                  整体竣工结算时点
                                                                                  完工项目,尚未到
 7         项目 7         5,140.86   100.00%   89.76%    49,723.31    43,456.02
                                                                                  整体竣工结算时点
                                                                                  完工项目,尚未到
 8         项目 8         5,044.08   100.00%   85.00%    32,311.70    24,664.82
                                                                                  整体竣工结算时点
                                                                                  完工项目,尚未到
 9         项目 9         4,755.22   100.00%   80.00%    23,285.98    19,969.28
                                                                                  整体竣工结算时点
                                                                                  完工项目,尚未到
 10       项目 10         4,663.75   100.00%   80.00%    22,620.18    17,201.67
                                                                                  整体竣工结算时点
                                                                                  在建项目正常待结
 11       项目 11         4,492.79   60.00%    39.00%    12,836.56     7,899.14
                                                                                      算合同资产
                                                                                  完工项目,尚未到
 12       项目 12         4,128.44   100.00%   80.00%    20,642.20    14,263.19
                                                                                  整体竣工结算时点
                                                                                  完工项目,尚未到
 13       项目 13         4,027.93   100.00%   81.22%    21,276.19    15,075.18
                                                                                  整体竣工结算时点
                                                                                  在建项目正常待结
 14       项目 14         3,321.46   99.50%    79.97%    16,915.38    11,321.83
                                                                                      算合同资产
                                                                                  在建项目正常待结
 15       项目 15         3,202.16   73.58%    54.15%    12,125.10     8,093.40
                                                                                      算合同资产
                                                                                  在建项目正常待结
 16       项目 16         3,141.34   13.45%    12.21%    34,030.55    22,739.06
                                                                                      算合同资产
                                                                                  完工项目,尚未到
 17       项目 17         3,066.16   100.00%   80.00%    15,123.84    10,965.46
                                                                                  整体竣工结算时点
                                                                                  完工项目,尚未到
 18       项目 18         3,009.34   100.00%   75.70%    12,266.19    11,071.14
                                                                                  整体竣工结算时点
        合计             89,566.07                      484,033.46   360,320.32


                                               29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主要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余额合计为 89,566.07
万元,占当期末公司合同资产余额的比例为 30.45%。

    (三)补充说明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是否存在因业主方原因推迟结算或合同
暂停履行的情况

    公司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形成原因主要系建筑施工行业特点及公司经营模式
所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在建项目中,根据合同约定结算进度晚于完工进度导致的结算时间差;

    2、部分已完工项目中,公司仅承建整体工程的钢结构建设部分(即公司作
为分包方承接的项目),由于整体工程涉及建设内容较多、历时较长,项目尚未
整体完工或未达到整体完工验收或竣工结算时点;

    3、部分已完工项目为政府类工程或大型项目,整体建设时间较长,相应审
核结算周期较长。

    综上所述,由于钢结构行业经营模式、建筑项目结算特点以及项目方结算审
核周期等客观原因,发行人部分项目结算周期较长、已完工未结算存货余额较高,
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主要项目不存在因业主方原因推迟结算或合同暂停履行的
情况。

    (四)结合前述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
合理性

    1、公司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
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合同资产预期损失,将预计损失确
认为当期费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合同资产期末余额计提减值
2,353.16 万元,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2、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表所示:



                                    30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可比公司       已完工未结算资    已完工未结算资     已完工未结算资
                                                                        减值比例
                     产原值          产减值准备           产净值
杭萧钢构[注]          225,517.50          1,840.54         223,676.95        0.82%
鸿路钢构[注]           47,654.09           404.87           47,249.21        0.85%
富煌钢构[注]          188,282.81                           188,282.81
精工钢构[注]          402,032.51          2,009.07         400,023.43        0.50%
       公司           294,145.42          2,353.16         291,792.26        0.8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可比公司       已完工未结算资    已完工未结算资     已完工未结算资
                                                                        减值比例
                     产原值          产减值准备           产净值
  杭萧钢构            204,239.06                           204,239.06
  鸿路钢构             51,462.69                            51,462.69
  富煌钢构            191,362.06                           191,362.06
  精工钢构            445,258.63           879.82          444,378.81        0.20%
       公司           239,780.87              22.71        239,758.16        0.0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可比公司       已完工未结算资    已完工未结算资     已完工未结算资
                                                                        减值比例
                     产原值          产减值准备           产净值
  杭萧钢构            173,759.02                           173,759.02
  鸿路钢构             39,250.54                            39,250.54
  富煌钢构            150,360.67                           150,360.67
  精工钢构            423,907.78          1,146.89         422,760.89        0.27%
       公司           195,597.76              33.06        195,564.70        0.02%
    [注]截至报告出具日,可比公司尚未公布 2020 年度财务数据,表内可比公司为 2020 年
1-6 月数据
       公司对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明
显差异,符合公司业务经营特点。

       (五)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保荐机 构已在 尽调 报告 “第十 一章 风险 因素 及其 他重要 事项 调查”之
“一、风险因素”之“(五)财务风险”部分对相关风险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
下:

       “2、存货及合同资产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3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 330,417.80 万元、
374,197.31 万元和 434,920.11 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2.00%、32.70%
和 31.86%。 公司存货及合同资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建造合同形成的未
结算资产等,如果未来因客户财务状况不佳或工程项目出现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
无法按期结算,则可能出现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的风险,对公司经
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化纤产品的生产原料最终来自原油,且原材料采购成本占化纤业务成本
比重较高,因此国际原油价格的剧烈波动会使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纺
织行业是公司主要产品的下游行业,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该行业的发展状况及景气
程度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如果纺织行业的经营状况发生波动,公司的业绩会受到
一定影响。”

    三、2020 年化纤业务的毛利率为-2.65%,结合化纤业务相关的存货具体构
成说明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一)公司化纤业务的存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4,063.81                                       4,063.81
在产品                                396.10                                      396.10
库存商品                        37,826.22                     235.91           37,590.32
         合 计                  42,286.13                     235.91           42,050.22

    公司 2020 年化纤业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计提              本期转销         期末数
   库存商品            79.06                   235.91              79.06          235.91

    (二)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
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
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


                                          32
          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
          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的金额。

                 (三)2020 年末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的测算过程情况

                                                                数量:吨,单位:万元,单价:元/吨
                                                         已执行合同                    未执行合同
 产品       期末结        期末结     期末结                    单位     计提                           计提
 名称       存数量        存金额     存单价                                                单位可变
                                                 数量        可变现     跌价    数量                   跌价
                                                                                           现净值
                                                               净值     金额                           金额
P0588            347.02    175.87    5,068.18    347.02      4,788.22    9.71
P0680            177.64     86.52    4,870.50    177.64      4,529.32    6.06
P0685            107.63     59.95    5,570.61    107.63      4,600.80   10.44
P0982            122.89     59.62    4,851.47    122.89      4,833.77    0.22
P1584-P            5.04      2.52    5,006.57      5.04      4,698.13    0.16
P0181       2,967.92      1,715.88   5,781.41     18.60      5,228.99    1.03   2,949.32    5,361.71   123.78
P0282       2,875.99      1,592.78   5,538.19    345.22      4,711.48   28.54   2,530.78    5,317.47    55.86
P0883              0.25       0.11   4,516.51      0.25      3,680.64    0.02
F0285              3.28      2.24    6,815.62                                      3.28     6,556.15     0.09
 合计       6,607.66      3,695.49              1,124.29                56.18   5,483.38               179.73

                 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的库存商品的单位可变现净值等于合同约定售价减去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未签订合同的库存商品的单位可变现
          净值等于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具体公式如下:

                 单位可变现净值=合同约定售价或估计销售单价-预计销售费用-相关税费

                 预计销售费用=(当年销售费用/当年销售收入)*合同约定售价或估计销售
          单价

                 相关税费系印花税,相关税费=当年销售收入*税率

                 (四)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保荐机 构已在 尽调 报告 “第十 一章 风险 因素 及其 他重要 事项 调查”之
          “一、风险因素”之“(五)财务风险”部分对相关风险予以披露。


                                                        33
    四、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比较申报期各期存货余额及其构成,以判断期末余额及其构成的总体合
理性;

    2、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合同资产金额及占比情况;

    3、查阅了公司主要项目合同、收入确认、成本结转和工程结算等资料;

    4、访谈公司项目管理人员,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结算进度情况;

    5、复核了公司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减值准备计算过程,将公司已完工未结算
资产减值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了对比分析;
    6、复核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和化纤业务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过程及计提
金额。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公司存货较大主要系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较大,符合建筑行业特点,结合
应收账款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2、公司主要项目不存在因业主方原因推迟结算或合同暂停履行的情况;已
完工未结算资产减值准备已充分计提,计提方法和结果具有合理性;相关风险已
充分披露。

    3、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化纤业务相关的存货进行跌价测试,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相关风险已充分披露。




                                  34
4.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
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其中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已签订协议未实际出资、认缴出资与实际出资差额部
分等财务性投资;(2)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
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含
类金融投资)的情形,并将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
对比、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与公司收入利润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
合理性;(3)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
资方向及投资标的、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
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披露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
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是否属于财务性
投资。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其中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但
不限于已签订协议未实际出资、认缴出资与实际出资差额部分等财务性投资。

    (一)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1、财务性投资

    根据 2020 年 6 月修订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财务性投资的类
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
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
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
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
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2、类金融业务

    根据 2020 年 6 月修订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除人民银行、银
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

                                  35
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
业务等。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0 年 7 月 20 日)前六个月(2020 年 1 月 20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1、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
并购基金的情形。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
情形。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
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公司不存在集团财务公司,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
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具
体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
    理财产品名称          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产品类型     于财务
                                                                          性投资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
款 2020 年第 4 期 1 年   5,000.00   2020/1/23   2021/1/23   保本浮动型   否
期E
EB1669-阳光碧机构盈      1,500.00   2020/1/23   2020/2/10   保本浮动型   否


                                         36
                                                                          是否属
    理财产品名称          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产品类型    于财务
                                                                          性投资
EB4395-光银现金 A        2,000.00   2020/1/23    2020/2/10   保本浮动型   否
“联盈宝”系列
                         3,000.00   2020/3/12    2021/3/12   保本浮动型   否
JG200002 期
挂购利率结构性存款
                         2,000.00   2020/2/18    2020/3/30   保本浮动型   否
(SDGA200152)
挂购利率结构性存款
                         1,000.00   2020/2/27    2020/4/7    保本浮动型   否
(SDGA200204)
挂购利率结构性存款
                         1,000.00    2020/3/6    2020/4/15   保本浮动型   否
(SDGA200248)
挂购利率结构性存款
                         1,200.00   2020/3/10    2020/9/10   保本浮动型   否
(SDGA200261)
挂购利率结构性存款
                         1,000.00    2020/4/1    2020/5/11   保本浮动型   否
(SDGA200370)
挂购利率结构性存款
                         2,000.00   2020/4/14    2020/5/26   保本浮动型   否
(SDGA200422)
稳利新客固定持有期
                         2,000.00   2020/5/14    2020/8/12   保本浮动型   否
存款
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0
                         5,000.00   2020/12/24   2021/6/21   保本浮动型   否
年 18702 期人民币产品
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1
                         2,500.00    2021/1/7    2021/7/6    保本浮动型   否
年 00252 期人民币产品
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1
                         2,500.00    2021/1/7    2021/7/6    保本浮动型   否
年 00253 期人民币产品
“联盈宝”系列
                         5,000.00   2020/3/12    2021/3/12   保本浮动型   否
JG200002 期
“联盈宝”系列
                         5,000.00   2021/3/18    2022/3/18   保本浮动型   否
JG210012 期

       公司通过购买上述产品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且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期限
一年以内、收益波动较小,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因此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
情形。

       7、对外投资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进行的对外投资情况如
下:


                                         37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主
                                                                                                         是否属
序   标的公司                  持股比  实际出资        实际出                  标的公司   营业务与上
                  成立日期                                      认缴出资额                               于财务
号     名称                    例(%) 额(注 1)      资时间                  主营业务   市公司业务
                                                                                                         性投资
                                                                                              关系
     天凯东南
     绿色建筑
                                                                              钢结构工程   属于上市公
1    科技(河      2020/8/5      10.00           - -               1,000.00                              否
                                                                              设计施工等   司主营业务
     南)有限公
     司
                                                                            钢结构工程
     雄鹰东南
                                                                            的设计、制
     装配式建
                                                                            造、销售、     属于上市公
2    筑科技股      2020/8/8      30.00           - -               3,000.00                              否
                                                                            安装、技术     司主营业务
     份有限公
                                                                            咨询及技术
     司
                                                                            服务等
     杭州大雅
     智堂信息                                                                 建筑智能化   属于上市公
3                 2020/9/23      40.00           - -                 80.00                               否
     系统有限                                                                 系统设计等   司主营业务
     公司
                                                                            钢结构、网
     龙庆东南
                                                                            架及其配套
     (海南)绿                                                                            属于上市公
4                  2021/1/5      20.00           - -               1,000.00 板材设计、                   否
     色建筑有                                                                              司主营业务
                                                                            制造、销售
     限公司
                                                                            及安装等
                                                                                           与国企合作
                                                                                           项目,属于
     杭州白石
                                                     2020 年                  承办会议、   上市公司主
5    会展中心     2019/12/18     51.00   36,516.13                51,000.00                              否
                                                     (注 2)                 展览策划等   营业务,符
     有限公司
                                                                                           合公司战略
                                                                                           发展方向
                                                                             网架、钢结
     浙江东南
                                                   2020 年 1                 构及其配套 属于上市公
6    钢制品有    2019/10/30     100.00      375.25                  5,000.00                             否
                                                   月                        板材的制       司主营业务
     限公司
                                                                             造;销售等
                                                                             对外承包工
     浙江东南
                                                                             程;金属结
     绿建集成                                        2020 年                                属于上市公
7                 2018/1/11     100.00     7,500.00                18,000.00 构制造;建                  否
     科技有限                                        (注 3)                               司主营业务
                                                                             筑用金属制
     公司
                                                                             品制造等
                                                                             钢结构、网
     天津东南
                                                     2020 年 4               架及配套板 属于上市公
8    钢结构有     2004/8/30     100.00     2,141.90                18,500.00                             否
                                                     月(注 4)              材的设计、 司主营业务
     限公司
                                                                             制造、安装
                 注 1:实际出资额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含)至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实际出资额。
                 注 2: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2020 年 4 月 22 日,2020 年 6 月 18 日,2020 年
            8 月 14 日,2020 年 12 月 22 日向白石会展出资合计 36,516.13 万元。
                 注 3: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2 日,2020 年 3 月 16 日向东南绿建出资 300.00 万元,
            7,200.00 万元。
                 注 4:公司于 2020 年 4 月向全资子公司天津东南增资 2,141.90 万元。增资完成后天津


                                                        38
东南注册资本增至 18,500 万元。

       如上表所示,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进行的对
外投资公司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与类金融业
务。

       8、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融资租赁、商业
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

       9、公司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
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

       二、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投资)
的情形,并将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类金融
业务收入利润与公司收入利润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
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投资)的
情形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除应收账款、存货、货币资金等与公司的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显著相关的会计科目外,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财务性投资金额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8,052.55                       -
  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00.00                       -
  4            长期股权投资                         28,918.82                       -
  5            其他流动资产                          6,702.55                       -



                                      39
序号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财务性投资金额
  6             其他应收款                             13,516.07                           -
  7             长期应收款                             29,514.00                           -
  8            投资性房地产                             2,102.52                           -
  9           其他非流动资产                            9,935.69
               合计                                    99,742.20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期限           金额           利率
                                                                                 2.1450%
      “联盈宝”系列 JG20002 期      保本浮动型    360 天   3,000.00(注)          或
                                                                                 3.9000%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1.54%或
(100%保本挂钩汇率)2020 年 18702    保本浮动型    181 天           5,000.00
                                                                                  4.96%
            期人民币产品
    注:期末应计提利息 52.55 万元

      公司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常规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其具有持有周期较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特点,主要目的是为了
提高临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满足现金管理需求,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
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持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数
      四川鑫东联钢结构集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0.0001
      华兆东南(运城)绿色建筑集成有限公司                                        1,000.00
  天凯东南绿色建筑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注]                                                 -
                      合计                                                        1,000.00

      (1)四川鑫东联钢结构集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系由公司与四川联筑实业有


                                         40
限公司投资设立,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的专利及技术成果
作价 500 万元出资,占比 10%。

    双方投资协议约定:发行人在现金入股合资公司前,如公司发生亏损,发行
人不承担经济责任,如公司盈利,发行人按 10%比例参与分红;发行人在现金入
股合资公司前,如合资公司发生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情况,发行人不承
担债务,也不参与分配资产。

    由于公司以专利权出资,且对方无占有权和转让权,故应作为名义出资,以
1 元作价;公司不参与实际经营管理,所以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华兆东南(运城)绿色建筑集成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山西运城建工集团
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 1,000 万元,
股权比例为 10%,以现金支付方式,相关出资款已于 2018 年缴足。由于公司未
派驻董监高人员参与经营管理,且持股比例为 10%,所以账面作为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核算。2018 年公司尚未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其放在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科目核算。

    (3)公司与郑州天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共同出资设立天
凯东南绿色建筑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出资。

    综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参股公司
四川鑫东联、华兆东南、天凯东南,上述参股公司为公司通过专利授权和参股模
式开拓区域市场,发展装配式钢结构业务,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为联营企业亚运投资、
西藏东南、雄鹰东南、大雅智堂,为公司通过合资、合作模式对自身钢结构业务
的发展延伸,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预缴企业所得税、待抵扣进
项税、待摊费用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1
    6、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工程项目押金保证金,不
属于财务性投资。

    7、长期应收款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应收款为公司承接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台
州学校 PPP 项目的项目应收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8、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为 2,102.52 万元,主要为公司
收到的抵偿工程款的房屋用于出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9、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9,935.69 万元,主要为预
付土地款和工程项目尚未到期质保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
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投
资)的情形。

    (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明确的拟进行的财务性投资。

    三、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
向及投资标的、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
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披露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报告期内以及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的情况,不存在将该类基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或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42
              1、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的审计报告、定期报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的三会会议文件及其他公告文件,相关科目余额表、往来明细表等财务资料;

              2、访谈了发行人相关高管和财务人员,询问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了解发行人相关科目的具体内容等,询问公司拟实施以及即将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情况;

              3、查阅了发行人相关银行理财合同、对外投资涉及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
        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

              2、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投资)的
        情形;

              3、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
        况,不存在将该类基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或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5.请申请人结合最近三年一期发生的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
        况,说明或有事项相关的账务处理过程及其相关的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除存在部分未决诉讼外,不存在因对外担保、亏损合同、重
        组义务等产生的其他或有事项。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标的金额在 1,000 万
        元以上的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序                                        标的金额                                           预计负债
      原告        被告           案由                  所处阶段/进展情况       账务处理
号                                        (万元)                                           计提情况
                               建设工程
              福 建 宇 洋集 团                        2019 年 6 月,发行人
1    发行人                    施工合同    4,513.17                        不做账务处理      不涉及
              有限公司                                撤诉。
                               纠纷
              中 国 建 筑一 局 建设工程               2019 年 6 月法院调解, 调 解 结 果与 诉
2    发行人                                1,690.15                                           不涉及
              (集团)有限公 施工合同                 被告支付工程款、保 讼 请 求 的工 程


                                                43
序                                          标的金额                                             预计负债
      原告         被告            案由                  所处阶段/进展情况         账务处理
号                                          (万元)                                             计提情况
              司                 纠纷                   证金及利息共计           款金额一致。
                                                        1,690.15 万元。对方公
                                                        司已在 2019 年 12 月
                                                        和 2020 年 1 月支付相
                                                        应工程款。
                                                        2020 年 9 月终审判决
                                                        已下,对方需在判决
              北 京 城 建九 建                                                   发 行 人 已按 终
                               建设工程                 生效十日内支付
              设 工 程 有限 公                                                   审 判 决 金额 确
3    发行人                    施工合同      1.825.82   1.825.82 万元及相应                       不涉及
              司、赤峰市体育                                                     认 决 算 金额 和
                               纠纷                     利息,2020 年 10 月发
              局                                                                 最终应收账款。
                                                        行人已申请强制 执
                                                        行,目前尚未执行。
                                                        2020 年 4 月法院调解,
                                                        对方需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一次性向发     调 解 结 果与 诉
              库 尔 勒 市城 乡 劳务合同
4    发行人                                  1,525.53   行人支付工程款           讼 请 求 的工 程 不涉及
              规划管理局       纠纷
                                                        15255313.59 元。对方     款金额一致。
                                                        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支付全部工程款。
              江 西 大 乘汽 车                          2020 年 9 月法院调解,   调 解 结 果与 发
                                 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江西                            对方先归还保证 金        行 人 诉 讼申 请
5    发行人                      施工合同    2,265.00                                             不涉及
              大 乘 汽 车工 业                          1070 万元,再支付工      一致,不做账务
                                 纠纷
              有限公司                                  程进度款 1195 万元。     处理。
              中 铁 三 局集 团                          2019 年移送至上海第
              有限公司、中铁     建设工程               三中级人民法院,已
6    发行人   三 局 集 团建 筑   分包合同    9,973.78   受理,目前尚在审理,     不做账务处理    不涉及
              安 装 工 程有 限   纠纷                   法院正在鉴定工程量
              公司                                      金额,结果未定
                                                        2019 年 10 月发行人向
                               建设工程
              中 建 四 局建 设                          厦门仲裁委员会提起
7    发行人                    施工合同      1,271.50                            不做账务处理    不涉及
              发展有限公司                              仲裁,目前仍在仲裁
                               纠纷
                                                        审理当中,结果未定
                                                        2020 年 10 月海口市中
                                                        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已下,对方需在判决
                                                                                 发 行 人 已按 判
                                                        生效 15 日内支付2310
              海 南 国 瑞投 资 承揽合同                                          决 金 额 确认 决
8    发行人                                  2,310.00   万元工程款及逾期利                        不涉及
              开发有限公司     纠纷                                              算 金 额 和应 收
                                                        息,2021 年 3 月因一
                                                                                 账款。
                                                        审违反法定程序被海
                                                        南省高院裁定发回重
                                                        审。
                                                        2020 年 10 月发行人向
              浙 江 万 丰科 技 建设工程
                                                        嵊州市人民法院提起
9    发行人   开 发 股 份有 限 施工合同      1,728.48                            不做账务处理    不涉及
                                                        诉讼,目前案件正在
              公司             纠纷
                                                        审理当中。




                                                  44
序                                        标的金额                                             预计负债
      原告        被告           案由                  所处阶段/进展情况         账务处理
号                                        (万元)                                             计提情况
                                                    2019 年 1 月克拉玛依
                                                    仲裁委出具裁决书,
                                                    永升集团需向发行人
                                                                               发 行 人 已按 裁
                               建设工程             一次性支付工程欠款
              永 升 建 设集 团                                                 决 金 额 调整 决
10   发行人                    施工合同    3,628.23 和利息,及返还质保                          不涉及
              有限公司                                                         算 金 额 和应 收
                               纠纷                 金合计 3628.2355 万
                                                                               账款。
                                                    元。对方已在 2019 年
                                                    4 月和 9 月支付全部款
                                                    项。
                                                    2019 年 5 月法院调解,
                                                    被告需一次性支付工
                                                    程价款与利息 2560 万       发 行 人 已按 调
              中 铁 十 八局 集 建设工程
                                                    元。调解结果与发行         解 结 果 调整 决
11   发行人   团 建 筑 安装 工 施工合同    2,560.00                                             不涉及
                                                    人诉求接近。对方已         算 金 额 和应 收
              程有限公司       纠纷
                                                    于 2019 年 7 月一次性      账款。
                                                    支付全部工程款及利
                                                    息。
                               建设工程
              中 天 建 设集 团                        2019 年 2 月发行人撤
12   发行人                    施工合同    2,430.95                        不做账务处理        不涉及
              有限公司                                诉
                               纠纷
                                                      2019 年 4 月,山东省
                                                      高院作出终审判决,
                                                      被告需支付工程 款
                                                      1481.0401 万元。对方
                                                                               判 决 结 果与 发
              河 北 省 第二 建 建设工程               不服判决,向最高院
                                                                               行 人 诉 讼请 求
13   发行人   筑 工 程 有限 公 施工合同    1,481.04   申请再审,截至目前                        不涉及
                                                                               工 程 款 金额 一
              司               纠纷                   该案件尚处再审程序
                                                                               致。
                                                      中。二审判决已执行
                                                      完毕,对方已于 2019
                                                      年 7 月付款 1481.04 万
                                                      元。
              浙 江 汇 宇建 设 承揽合同               2018 年 11 月,发行人
14   发行人                                1,737.77                            不做账务处理    不涉及
              有限公司         纠纷                   撤诉
                                                      2019 年 12 月法院调
                                                      解,对方需一次性支       发 行 人 已根 据
                               建设工程
              中 益 诚 达建 设                        付原告工程款 1050 万     调 解 结 果确 认
15   发行人                    施工合同    1,050.00                                             不涉及
              集团有限公司                            元。对方已于 2019 年     最 终 决 算金 额
                               纠纷
                                                      12 月支付1050 万元工     和应收账款。
                                                      程款。
                                                      2020 年发行人向上海
     广州五 宝 钢 钢 构有 限 承揽合同                 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
16                                         1,363.98                            不做账务处理    不涉及
     羊     公司             纠纷                     起诉讼,目前尚在审
                                                      理。
            广 东 省 电白 建                          2019 年 8 月双方庭外
                                                                               和 解 应 收工 程
            筑 集 团 有限 公 建设工程                 和解,2019 年 9 月广
     广州五                                                                    款 与 诉 讼请 求
17          司、中交第四航 施工合同        1,300.43   州五羊撤诉。工程款                        不涉及
     羊                                                                        的 工 程 款金 额
            务局有限公司、 纠纷                       项已在 2019 年全部收
                                                                               一致
            广 州 新 中国 船                          回。


                                                45
序                                      标的金额                                          预计负债
      原告        被告         案由                  所处阶段/进展情况      账务处理
号                                      (万元)                                          计提情况
             厂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四川省新
                                                  津县人民法院一审判
                                                  决中铁八局支付工程
                                                  款及逾期利息;中铁
            中 铁 八 局集 团                      八局不服一审判决,
                                                                          成 都 东 南已 按
            建 筑 工 程有 限 建设工程             于 2019 年 11 月提出
     成都东                                                               判 决 结 果调 整
18          公司、成都市银 施工合同      2,134.93 上诉,因未缴纳上诉                       不涉及
     南                                                                   决 算 金 额和 应
            隆 新 能 源有 限 纠纷                 费,二审法院裁定按
                                                                          收账款。
            公司                                  撤诉处理。现本案中
                                                  铁八局已将欠付的工
                                                  程款及利息共计
                                                  2134.93 万 元支 付 完
                                                  毕。
                                                  2018 年 12 月天津第二
                                                  中院一审已判决,被
                                                  告需支付 2500 万元及
                                                  利息,被告不服判决,
                                                  上诉至天津高院 ,
                                                  2019 年 5 月二审判决    天 津 东 南已 按
                             建设工程
     天津东 山 东 德 建集 团                      维持原判,被告继续      判 决 金 额确 认
19                           分包合同    2,635.16                                          不涉及
     南     有限公司                              诉至最高院申请 再       最 终 决 算金 额
                             纠纷
                                                  审,2020 年 3 月最高    和应收账款。
                                                  院裁定驳回再诉 申
                                                  请。现本案被告已将
                                                  工程款及利息共 计
                                                  2635.16 万 元支 付 完
                                                  毕。
                                                  2020 年 1 月大同市中
                                                  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被告大同市浩海地产
            大 同 市 浩海 地
                                                  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需
            产 置 业 有限 责
                             建设工程             支付 3422.6095 万元
     天津东 任公司、 大同                                                 天 津 东 南已 做
20                           施工合同    3,422.61 及逾期利息,2020 年                      不涉及
     南     市 华 融 通房 地                                              相应账务处理
                             纠纷                 10 月山西省高院二审
            产 开 发 有限 公
                                                  维持原判,天津东南
            司
                                                  不服判决已上诉至最
                                                  高法,目前尚处再审
                                                  程序中。
            河 北 中 宏置 业 建设工程
     天津东                                         法院已立案,正在审
21          房 地 产 开发 有 施工合同    2,115.59                      不做账务处理       不涉及
     南                                             理当中
            限公司           纠纷
            河 北 中 宏置 业 建设工程
     天津东                                         法院已立案,正在审
22          房 地 产 开发 有 施工合同    3,614.41                      不做账务处理       不涉及
     南                                             理当中
            限公司           纠纷
                             建设工程             法院已立案,2021 年
     天津东 浙 江 中 成建 工
23                           施工合同    1,020.90 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 不做账务处理         不涉及
     南     集团有限公司
                             纠纷                 院已驳回对方管辖权

                                              46
序                                        标的金额                                          预计负债
      原告         被告          案由                所处阶段/进展情况       账务处理
号                                        (万元)                                          计提情况
                                                    异议请求,目前由天
                                                    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审理当中。
                                                    2019 年 7 月二审判决,
     克拉玛
                                                    发行人需向克拉玛依                      已 在 当年
     依市和                                                                发行人已于
                              劳务合同              市和协劳务有限公司                      支付完毕,
24   协劳务 发行人                         1,071.84                        2019 年 9 月支
                              纠纷                  支付工程款、停工损                      不 确 认预
     有限公                                                                付全部款项。
                                                    失、利息等合计                          计负债
     司
                                                    10718427.02 元。
              绵 阳 富 乐国 际                                                              判 决 结果
                               建设工程
              学校、四川凯越                        目前仍在法院审理阶                      未定,暂不
25   范叔燕                    施工合同    2,721.28                    不做账务处理
              投 资 集 团有 限                      段                                      确 认 预计
                               纠纷
              公司、发行人                                                                  负债
                                                    对方于 2019 年 12 月
     浙江永
                              建设工程              向杭州仲裁委申请仲                      对 方 已撤
     基幕墙
26          发行人            分包合同     1,418.84 裁,双方在 2021 年已 不做账务处理       诉,不确认
     有限公
                              纠纷                  和解,对方已于 2021                     预计负债
     司
                                                    年 1 月撤诉。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已根据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账
        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
        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
        时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务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作为被诉人的案件中,克拉玛依市和协
        劳务有限公司案件发行人已在判决结果出具当年付清全部款项,无需确认预计负
        债;范叔燕案件判决结果未定,不存在已经成为发行人现时义务情况,发行人对
        上述案件可能承担的经济利益流出金额尚无法做出恰当的估计和计量,不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故未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
        浙江永基幕墙有限公司案件双方期后已和解,对方已撤诉,且已挂账应付账款,
        不确认预计负债。

              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不满足上述第四条的规定,对预计负债科
        目无影响,公司对相关应收款项合并考虑并计提其预期信用损失。

              综上,发行人已根据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
        预计负债计提充分谨慎。

                                                47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与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向发行人有关人员询问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诉讼仲裁发生情况;

    2、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涉及标的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
案件的起诉状、传票、判决书、调解书等文件;

    3、通过互联网检索包括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天眼查等方式查询发行人诉讼、仲裁情况;

    4、查阅发行人的财务账,核查诉讼、仲裁相关的账务处理情况,并结合诉
讼进展情况核查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与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已如实披露相关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应的账务处理过程,预
计负债计提充分谨慎。

6.申请人最近三年控股股东东南集团采购原材料钢材的采购金额分别为:3.17
亿元、14.20 亿元及 15.32 亿元,占当期采购比例分别为 5.00%、23.20%和
27.39%,采购金额及占比持续增长。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最近三年向东南
集团关联采购的必要性、合理性,逐年增长的原因;(2)与申请人独立采购相
比,通过集团进行采购具体的规模优势和价格优势情况;申请人向集团采购的
定价依据,如何确保交易价格公允;测算两种采购方式对申请人报告期内财务
数据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最近三年向东南集团关联采购的必要性、合理性,逐年增长的原因

    1、向东南集团关联采购的必要性

    公司致力于钢结构主业发展,坚持“高、精、尖、难”的市场定位。报告期

                                    48
内,公司向东南集团采购的钢材为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所需,是市场化的
正常业务往来,大宗商品属于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对控股股东
的业务依赖,不会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东南集团配备了专业、独立的采购团队,统筹集中采购资源,实时关注钢厂
上游原料价格波动、钢厂调价政策、钢材社会库存、供需关系等行业信息进行分
析和预判,利用价格波动低位锁定采购价格,最大限度地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
公司原材料供应稳定性和生产成本的影响。

    公司向东南集团采购可充分利用东南集团在大宗商品贸易的资源,发挥集中
采购优势。通过东南集团采购原材料,发行人能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生产、业务
开拓、研发领域,提升发行人生产经营效率,有助于公司做大做强钢结构主业,
实现资源优化利用。

    因此,公司向东南集团关联采购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
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方面具有
一定的必要性。

    2、向东南集团关联采购的合理性

    我国钢铁交易长期以来处于钢厂主导的卖方市场,钢厂具有强计划性的“大
生产”特点,长期、稳定、大规模的钢材采购商方能成为钢厂的核心维护客户,
在价格、结算方式、供给保证方面享有一定优势。

    钢材的大宗贸易是东南集团的核心业务之一,其采购钢材全部用于对外销
售。除东南网架外,东南集团钢材贸易已积累了较大的客户群体。随着东南集团
钢材采购总量的扩大,东南集团在钢材市场上的议价能力也逐步提升,形成了一
定的规模效应。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钢材价格是影响公司产品成本的重要因素,
保障钢材的稳定供应和价格优势对公司有重要意义。公司向东南集团采购钢材,
既发挥了规模优势,东南集团又优先保证上市公司的钢材供应,充分利用了东南
集团拥有的资源和主业优势。

    因此,公司向东南集团关联采购具备合理性。



                                    49
    3、向东南集团关联采购逐年增长的原因

    (1)钢材价格上行趋势

    公司自 2018 年下半年开始向东南集团采购,2018 年底至 2019 年末,我国
钢铁行业去产能政策基本落地完毕、钢材冬季限产比例降低,钢材产量企稳回升,
同时我国经济放缓且国际贸易环境变化,使得钢材需求疲软,国内钢铁价格进入
低位区间。2020 年一季度因疫情影响钢材价格继续下行,2020 年二季度以来,
随着疫情好转需求恢复,钢材价格进入持续上行通道;2020 年四季度因铁矿石、
焦炭等主要原料价格上涨,钢材价格更呈现快速较大幅度上涨。钢材价格的快速
上涨带动了公司向东南集团采购金额的增长。我国钢材价格变动趋势图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Wind 资讯

    (2)公司钢结构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

    公司坚持深耕钢结构主业,钢结构业务收入不断扩大,化纤业务比重不断下
降。剔除化纤业务采购后,报告期内公司钢结构业务采购总额亦呈逐年增加趋势。
随着公司钢结构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钢材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公司向
东南集团的采购额呈现出同向的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钢结构业务收入分别为
491,320.77 万元、572,182.06 万元和 670,925.20 万元,2020 年度公司钢结构业务
收入较 2019 年度增长 17.26%,2020 年度公司向东南集团采购金额较 2019 年度
增长 7.93%。

                                     50
    (3)随着东南集团集中采购规模优势显现,公司增加了通过东南集团采购
的钢材量

    钢材的大宗贸易是东南集团的核心业务之一,其采购钢材全部用于对外销
售。报告期内,东南集团采购钢材总额逐年攀升。随着东南集团的钢材采购总体
的扩大,东南集团在钢材市场上的议价能力也逐步提升,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效应,
公司因为通过东南集团集中外采的模式更具竞争力,加大了向东南集团采购钢材
的数量。

    二、与申请人独立采购相比,通过东南集团进行采购具体的规模优势和价
格优势情况

    通过东南集团进行采购具体的规模优势和价格优势在于:

    1、东南集团有贸易业务,整体采购量大,能够与唐钢、鞍钢、南阳汉冶、
舞阳钢铁等大型钢厂建立合作关系,直接从钢厂采购比向钢材贸易商采购更具价
格优势;

    2、获得规格优惠。钢材的类别、规格型号众多,以中厚板为例,市场上不
同厚度中厚板报价不同,厚度越高价格越高。通过东南集团集采与钢厂签订年度
协议,公司能在多个规格获得统一的报价;

    3、获得定制优惠。公司部分钢材规格需要钢厂定制生产,通过东南集团集
中采购与钢厂签订的年度协议,采购时能获得定制价格优惠、特定材质钢板品种
价格优惠;

    4、借助东南集团采购的规模量,享受钢厂优先排产、优先交割发运等服务,
提高运输效率。以唐钢为例,2019 年东南集团向其采购量达 20 万吨以上量级,
成为唐钢一类大客户,享有唐钢对一类大客户的优先排产绿色通道政策、优先码
头仓库仓储、交割发运等服务。

    三、申请人向东南集团采购的定价依据,如何确保交易价格公允

    公司从东南集团采购的钢材主要品种为中厚板、焊管、无缝管、型钢等。报
告期内公司同东南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参考我的钢铁网(http://www.
mysteel.com)等公开市场实时报价,在东南集团向外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加价


                                   51
1.5%-2%。公司向东南集团采购定价参考公开市场实时报价为定价基础,大宗商
品市场化程度高,具备市场价格透明的特点,能够保障交易价格的公允。

    公司采用以下方式确保交易价格的公允:

    1、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信
息披露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确保交易价格的公允。

    2、东南集团逐笔订单履行询价流程

    钢材作为大宗商品,具有公开市场报价,价格透明。东南集团采购价格参考
了我的钢铁网等公开市场实时报价为定价基础,东南集团采购团队在采购时会向
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将各询价单汇总,综合价格、付款条件、公司要求的供货
时间、规格型号匹配度等因素,经过内部评审程序确定采购对象,确保采购价格
的公允。

    3、东南集团的询价结果、经询价拟定的采购对象和价格,需履行询价授标
方案审核流程,经上市公司招标中心、审计部、财务部审批确认后,确定中标人
和执行相应采购业务。

    4、为保证关联交易合规性、合理性和公允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
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不利用自身作为东南网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东南网架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
第三方的条件;不利用自身作为东南网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和控制性
影响谋求与东南网架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
与东南网架进行交易,也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东南网架及其他股东权益
的行为。”

    四、两种采购方式对申请人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的影响

    公司着力于承建重大建筑项目,所采购钢材具备品质要求高、细分规格多、
定制化等特征。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钢材主要品种为中厚板、焊管、无缝管、
型钢等,各个大类下细分不同的规格,仅中厚板下根据钢板厚度又可细分为近百
个品种,品类繁多且分散,钢材按大类直接归类对比的可比性不强。为便于比较,
选取公司采购的主要品种 Q345B 钢板和 Q355B 钢板进行分析。报告期内,公司

                                  52
Q345B 钢板、Q355B 钢板采购量占向东南集团总采购量的 50.63%、46.84%和
43.26%,为公司采购占比最大的产品,具备较强的代表性。

     1、公司通过东南集团采购与自行对外采购的价格差异率

     报告期内,公司仍存在部分自行对外采购。选取公司自行对外采购的各年度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价格进行比对,报告期各年度公司向其采购 Q345B、Q355B
钢板量均占公司自行对外采购量的 90.56%、71.71%、66.98%,具备代表性。

     按照公司通过东南集团采购和自行对外采购的采购价格进行比对,价格及差
异率如下表所示:

         年份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向东南集团采购单价                 4,102.02            3,877.39                 3,756.75
自采单价[注 2]                     4,122.55            3,894.10                 3,789.91
单价差                               20.53                   16.71                33.16
差异率                               0.50%                   0.43%                0.88%
    注 1:Q345B 系 GB/T 1591-2008 的名称,GB/T 1591-2018 颁布后,改为 Q355B,故在
数据统计时,将两种名称的钢板一并统计
    注 2:公司从 2018 年下半年开始向东南集团采购,2018 年自采单价选取 2018 年下半年
的平均采购单价

     2、对财务数据的影响

     钢材作为大宗产品,市场价格透明公开,供应商结合材质、规格、交货时间
等因素每日向市场公开报价且价格每日均有波动,因此不同日期相同产品的订单
可能存在较大的价格差异。此外,钢材采购合同一经签订即锁价,钢厂生产并运
输至公司后,公司的入库价格与市场价格亦存在时间性差异。上述因素会一定程
度上影响测算结果的可比性。

     根据上述差异率,测算两种采购模式对财务数据的影响如下:

                 项目                    列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差异率                                    A          0.50%           0.43%        0.88%
采购 Q345B、Q355B 数量
                                                    50.63%           47.36%      43.26%
占向东南集团采购比重[注 2]
向东南集团采购金额(万元)                B       31,665.05     141,950.10    153,205.62
测算整体的影响金额(万元)[注 3]         C=A*B      158.46           611.63     1,352.27
利润总额(万元)                          D       19,354.34      30,274.90     33,468.51


                                           53
                项目                 列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比例                E=C/D         0.82%       2.02%        4.04%
    [注 1]假设当期公司采购的钢材均于当期结转成本;
    [注 2]因 2019 年、2020 年公司采购钢材品种增加,Q345B、Q355B 钢板占总采购比例
略有降低;
    [注 3]假设各种类型的钢材向东南集团采购与自采的差异与 Q345B、Q355B 钢材一致

       从上表数据可见, 向东南集团采购的业务模式具备竞争力。

       五、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东南集团采购合同,查询我的钢铁网(http://www. mysteel.com)等
公开市场报价;

       2、查阅东南集团采购时向其供应商询价的询价单、公司对询价结果的审批
流程;

       3、询问公司、东南集团交易定价依据,并复核关联交易定价;

       4、取得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明细;

       5、查阅钢铁行业资料,比对公司从东南集团采购的钢材价格与市场价格趋
势。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认为:

       1、最近三年向东南集团关联采购具备合理性,在提升发行人生产经营效率
方面具有必要性;

       2、公司通过东南集团进行采购具备规模优势和价格优势,公司向东南集团
采购的定价公允。




                                       54
7. 申 请 人 化纤 业 务最 近 三年 营 业毛 利 大幅 降 低, 最 近 三年 营 业毛 利 分别 为
24,020.78 万元、13,701.92 万元、-5,402.78 万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申
请人化纤业务最近三年营业毛利大幅降低 、2020 年度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发行人化纤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化纤业务营业收入、成本及毛利、毛利率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204,154.36             313,298.95          366,032.02
 营业成本                      209,557.14             299,597.03          342,011.24
 营业毛利                        -5,402.78             13,701.92           24,020.78
 营业毛利率                        -2.65%                 4.37%                6.56%

    报告期内,公司化纤业务毛利金额分别为 24,020.78 万元、13,701.92 万元和
-5,402.78 万元,最近三年营业毛利大幅降低、2020 年度为亏损状态。

    (二)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所处化纤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包括恒力石化、恒逸石化、荣盛石化、
桐昆股份、东方盛虹、新凤鸣等。公司化纤业务主要产品为涤纶长丝产品,包括
POY、FDY 和聚酯切片,同行业上市公司产品类型较多,此处选取该些公司的
同品种的化纤类产品的毛利率进行比较,相关比较数据如下:

       可比公司           2020 年度(注)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恒力石化                           12.28%                14.27%             18.74%
 恒逸石化                           12.72%                    8.92%           9.19%
 荣盛石化                              4.15%                  5.73%           7.09%
 桐昆股份                              5.93%              13.01%             11.88%
 东方盛虹                              1.77%                  7.90%          13.27%
 新凤鸣                                4.71%                  9.17%          10.11%

                                             55
       可比公司          2020 年度(注)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平均数                            6.93%               9.83%              11.71%
 发行人                            -2.65%              4.37%               6.56%
    注:截止本报告出具日,选取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尚未发布 2020 年度数据,且未披露 2020
年 1-9 月份分产品或分行业的毛利率数据,上表数据为从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
告提取的与发行人同类化纤产品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POY、FDY 和聚酯切片等化纤类产品的
毛利率相比,均呈现下降趋势,变动方向一致。

    公司产品毛利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同行业上市
公司业务规模和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存在差异。本行业集中度较高,6 家可比上市
公司集中了过半的行业产能,规模优势巨大,议价能力较强,其中部分企业已经
将产业链延伸至上游的炼化产业,具有明显的原材料成本优势,而公司化纤业务
主要为将 PTA、MEG 等原材料加工成涤纶长丝等产品,为化纤产业链中相对靠
后环节,毛利率相对较低。

    (三)报告期内毛利下降且 2020 年度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下降且 2020 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如下:

    1、产品及原材料价格进入下降通道

    一般来说,受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产品价格波动和原材料采购价格同
向波动。公司原材料采购模式主要以定期合同为主(一般每月结算一次),原材
料采购价格的变化存在滞后性,加之生产企业存在采购、生产和销售周期,因此,
发行人产品销售成本的变化存在滞后性,而产品销售价格隔几天就需要更新报
价,原油价格波动剧烈情况下需要隔天报价,以便及时反映出市场价格变化趋势。

    公司化纤业务生产子公司主要产品 POY 的月均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走势在
报告期内的比较情况如下:




                                        56
   数据来源:中国化纤信息网。取直纺半光 POY 150D/48F 月均价格为市场价格。

       如上表所示,公司主要产品 POY 的月均售价与市场价格基本持平,保持同
步。

       由于公司采购成本滞后,而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波动基本保持同步,因此在
2018 年 1-9 月,涤纶长丝行业总体上延续了前期良好发展态势,产品价格在原材
料成本支撑下震荡上行的阶段,发行人涤纶长丝产品供需趋于平稳,9 月份涤纶
丝价格达到峰值。从 2018 年四季度起,原油价格出现大幅下跌,PTA 价格随之
大幅下跌,波动加剧,受市场预期影响,化纤产品价格呈现一定幅度的下降,2018
年全年公司化纤业务毛利率基本与 2017 年度持平。

       而到了 2019 年,由于原油价格继续下跌且大幅波动,公司原材料采购均价
受原油价格下跌的幅度小于涤纶长丝产品销售均价下跌的幅度,导致公司的毛利
率从 2018 年的 6.56%降低至 2019 年的 4.37%。

       2020 年,发行人毛利进一步下降至亏损状态,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化纤业务
受到新冠疫情冲击的同时原材料价格进一步下跌,具体如下:

       (1)新冠疫情影响

       2020 年 1 月爆发的新冠疫情导致化纤行业下游纺织业受到较大影响,下游
需求减少。2020 年,国内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2,365 亿元,
同比下降 8.52%。在下游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化纤行业的利润空间下降明显,根
据工信部公布的《化纤行业运行情况》,2020 年,化纤行业实现营业收入 7,984.2
亿元,同比下降 10.4%;利润总额 263.48 亿元,同比下降 15.1%。发行人 2020

                                     57
年化纤业务营业收入较 2019 年下降了 109,144.59 万元,降幅 34.84%,毛利率较
2019 年下降了 7.02%,与化纤行业的变动趋势一致。

    (2)2020 年上半年原材料价格快速下跌的影响

    2020 年上半年,特别是 1-4 月,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全球蔓延以及 OPEC+
减产协议到期延长出现争议的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化纤业务的主
要原材料 PTA 及 MEG 价格也快速下跌,产品价格随之下降。

    由于公司产品成本按照期初库存原材料和当期购入原材料的加权平均价格
计量,销售价格则是随行就市,在公司持续消化前期高成本库存的同时,公司出
现了产品销售均价低于产品成本单价,销售毛利为负数的情况,使得化纤业务在
2020 年出现亏损。

    PTA—POY 价差是反映化纤公司盈利景气度的主要指标,报告期内涤纶长
丝产品、原材料 PTA 现货价和价差情况如下图所示:(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

    如上图所示,与市场趋势一致,公司化纤业务产成品和原材料价格自在 2018
年第四季开始呈下滑趋势,产成品和原材料价差逐年减少,公司利润水平随之下


                                   58
降;2020 年 1-4 月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均出现了快速下跌,由于公司出现了产品销
售均价低于产品成本单价,销售毛利为负数的情况,公司化纤业务在 2020 年度
出现亏损。

       2、公司化纤业务规模偏小、采购议价能力较弱

       我国涤纶长丝行业产能集中度较高,产能主要集中在桐昆、恒逸、新凤鸣、
恒力、荣盛、盛虹等少数企业。这些企业依托规模优势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布局,
降低了原材料波动风险和生产成本,较公司相比具有优势。公司年产能在 50 万
吨左右,占市场份额很小,并且涤纶长丝行业的最终上游行业为石油化工行业,
原油为垄断资源,公司对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薄弱,化纤业务利润受原材料价
格影响较大。

       综上所述,公司化纤业务最近三年营业毛利大幅降低、2020 年度亏损的原
因主要为石油价格持续下跌,化纤行业进入下行通道,以及受 2020 年新冠疫情
蔓延影响,公司产品售价下降幅度超过原材料下降幅度;公司化纤业务规模较小,
不具有规模优势和较强的原材料议价能力。公司化纤业务产品毛利下降,具有合
理性。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四)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保荐机 构已在 尽调 报告 “第十 一章 风险 因素 及其 他重要 事项 调查”之
“一、风险因素”之“(五)财务风险”部分对相关风险予以补充披露,具体如
下:

       “3、化纤业务毛利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化纤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56%、4.37%和-2.65%,受到自身
业务在产业链中位置靠后因素的限制,若未来公司不能向产业链上游拓展,以及
下游市场需求下降、原材料采购价格跌幅小于产品销售价格跌幅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化纤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
生不利影响。”




                                       59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化纤业务的采购及销售负责人员;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信息,了解可比公司化纤业务经营情况;

    3、查阅报告期内化纤业务主要原材料和产品的价格波动情况;

    4、分析公司化纤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差异。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公司化纤业务最近三年营业毛利大幅降低、2020 年度亏损的原因主要为:
石油价格持续下跌,化纤行业进入下行通道,以及受 2020 年新冠疫情蔓延影响,
公司产品售价下降幅度超过原材料下降幅度;公司化纤业务规模较小,不具有规
模优势和较强的原材料议价能力。公司化纤业务产品毛利下降,具有合理性。

    2、公司化纤业务毛利下降趋势与同行业公司一致,相关风险已充分披露。

8.根据申请文件,2020 年,发行人时任副总经理因涉嫌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
人员受贿被依法提起公诉,发行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未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收到证监局及交易所监管措施。请申请人说明目前刑事案件的进展
的情况,是否涉及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监管措施的具
体情况。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对本次发行是否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禁止性情形发表意见。

    回复:

    一、目前刑事案件的进展的情况

    2020 年 5 月,公司原副总经理蒋建萍因涉嫌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
贿被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截至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60
       二、是否涉及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原副总经理蒋建萍被提起公诉事项仅针对蒋建萍个人,未涉及上市公司
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立案调查、起诉。此外,经查阅中国裁判文
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检察网、信用中国、人民法院公告网等公开信
息,公司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该事项被立案调查、起诉的情
形。

       三、相关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
于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2020〕73 号)及《关于对郭明明、徐春祥、蒋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72 号),决定指出公司对副总经理蒋建
萍被采取留置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在 2019 年
年报中披露蒋建萍本人未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及被有权机关调查的原因及结论。上
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以
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2017 年修订)》第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就上述事项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关于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 127
号),交易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7 条、第 11.11.3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郭明明未能恪
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1.6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
责任,公司总经理徐春祥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的规定,对
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蒋建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
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2.2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交易所要求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
次发生。

                                      61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后,对相关事项及时进行整改,并向浙江证监局报送
了整改情况报告及附件。

       四、上述事项不构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禁止性情形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1、公司不存在“(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情形

       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明明、徐春祥、蒋建华出具
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出具监管函,
属于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的情形。因此,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不属于上
述《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
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
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公司原副总经理蒋建萍被依法提起公诉,2020 年 4 月起蒋建萍已不再担任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非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62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公司不存在“(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
形”

       上述事项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不存
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款中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条件,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禁止性情形。

       五、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户口所在地所属公安局出具
的无犯罪证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字确认的信息调查表;公开查询中
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监管措施与记录
处分平台、中国证监会官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核查发行人现任董事及
高管是否存在最近 36 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 12 个月受到过交易
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2、取得发行人及子公司相关主管政府部门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守法情况的
证明文件等;

       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检察网、信用中国、
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证监会官网、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官网等网站核查发行
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致电青岛市李沧区人民
法院询问公司是否有立案记录;

       4、取得发行人书面说明、访谈发行人律师;

       5、查阅了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深圳证券交

                                      63
 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监管函、公司的整改资料。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
 十九条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禁止性情形。

 9.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最近 36 个月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对应
 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是否构成《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禁止性情
 形发表意见。

       一、最近 36 个月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对应的违法行为及行政处
 罚情况

       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 36 个月安全生产相关的违
 法行为及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被处罚人       处罚机关      违法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生 产车 间楼层 板机
                                     前 端传 送装置 处钢   依据《中华人民
                     新 津县 应急 管 筋断裂弹起,将一名    共和国安全生产 罚 款 人 民 币
 1     成都东南
                     理局            工人颈部划伤,导致    法》第一百零九 205,000 元
                                     发生 1 起一般安全生   条的规定
                                     产事故。
                                     生 产车 间特种 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
                                     未 经专 门的安 全技   共和国安全生产
                     广 州市 番禺 区                                      罚 款人民 币
 2     广州五羊                      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法》第一百零九
                     应急管理局                                           350,000 元
                                     导致发生 1 起一般安   条第(一)项的
                                     全生产事故。          规定

       根据上表,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共发
 生 2 起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成都东南

       (1)处罚情况

       2019 年 11 月 6 日,新津县应急管理局向成都东南出具了新应急[2019]35 号
 《新津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20191008”一般物体打


                                           64
击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以下简称“《处理意见的批复》”):

    事故直接原因为:生产车间楼层板机前端传送装置安全防护缺失,钢筋断裂
弹起致 1 人颈部被划伤。间接原因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主
体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及
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条款,由新津县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对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 205,000 元的
行政罚款。

    2019 年 11 月 15 日,新津县应急管理局作出(新)应急罚[2019]57 号《行
政处罚决定书》对成都东南处罚人民币 205,000 元。

    (2)整改措施及进展

    2019 年 11 月 28 日,成都东南已向新津县应急管理局指定账户缴纳了罚款。
成都东南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截至本反馈回复签署之日,其未就相同事项再次
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2、广州五羊

    (1)处罚情况

    2020 年 6 月 23 日,广州市番禺区应急管理局向广州五羊出具了(穗番)应
急罚[2020]701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违法事实及证据:生产车间未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采取措施及时
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
全操作规程,特种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导致造成 1 人死亡
的安全生产事故,单位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番禺区应急局根据《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单位作出处人民币叁拾伍万元(350,0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整改措施及进展

    2020 年 7 月 6 日,广州五羊已向广州市番禺区应急管理局指定账户缴纳了
罚款。广州五羊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截至本反馈回复签署之日,其未就相同事


                                    65
项再次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二、上述违法行为不存在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不构
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禁
止情形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发行人子公司上述安
全生产事故均未造成 3 人及以上死亡、或 10 人以上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直
接经济损失,属一般事故,不存在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上述事故发生后,
发行人子公司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赔偿安抚伤亡人员家属、及时缴纳罚款并
积极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亦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或负
重大侵权债务,未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针对上述 2 起安全生产事故,发行人子公司已取得相应主管部门证明:

    2021 年 1 月 18 日,广州市番禺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认为“广州五
羊钢结构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21 年 1 月 15 日,成都市新津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认为“成都东
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成都市新津区辖区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综上,最近 36 个月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对应的违法行为不存在导
致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不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七)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禁止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相关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发行人子公司的罚款缴纳凭证;

    2、取得了相关政府部门的证明;

    3、查阅了发行人及子公司出具的相关声明;

    4、查阅对伤亡人员家属的相应赔偿金的支付凭证;

    5、查阅了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


                                    66
       6、通过网络查询发行人涉安全生产事故子公司的社会评价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 36 个月安全生产事故对应的违法行为不存在导致重
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不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
十九条第(七)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禁止情形。

10.请申请人说明公司有无参股含有房地产业务企业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和申请
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

       发行人及其直接、间接控股及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是否包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含房地
                          (%)
                                                                            产业务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
                                 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
                                 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
                                 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
                                 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
                                 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黑色
                                 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体
 1      发行人                 -                                             否
                                 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
                                 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
                                 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
                                 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
                                 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专用
                                 设备修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装
                                 卸搬运;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天津东南钢结       100.00 钢结构、网架及配套板材的设计、制造、安     否

                                        67
                                                                               是否包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含房地
                          (%)
                                                                               产业务
       构有限公司                 装;建筑工程施工、安装;承接与以上相关
                                  的土建工程。
       浙江东南钢结               钢结构、板材设计、制造、安装及工程承接,
 3                         100.00                                               否
       构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建筑材料的销售。
                                  钢结构、网架、铝锌硅复合板、彩涂钢板设
       成都东南钢结               计、制造、安装,承接与此相关的土建工程
 4                         100.00                                               否
       构有限公司                 (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
                                  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木材)。
                                  生产、加工、销售:聚酯纤维膜材、土工布、
                                  涤纶工业长丝、聚酯切片、POY 丝、FDY
                                  丝、DTY 丝;经营化纤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
                                  纺织面料、服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
       东南新材料(杭
 5                         100.00 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        否
       州)有限公司
                                  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
                                  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揽来料加工及开展
                                  “三来一补”业务;货运:普通货运;人力
                                  装卸服务。
       杭州东南建筑
 6     劳务分包有限        100.00 焊接、油漆、脚手架作业;建筑劳务分包          否
       公司
                                    钢结构制造;钢铁结构体部件制造;货物进出
                                    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建筑钢结构、预制
       广州五羊钢结                 构件工程安装服务;建筑用金属制附件及架
 7                         100.00                                               否
       构有限公司                   座制造;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道路货物运输
                                    代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向境外派遣各类劳
                                    务人员(不含海员);
                                    国际工程(包括房建工程、轨道工程、公路
       杭州东南国际                 工程、市政工程、桥梁工程、石油及燃气管
 8                         100.00                                               否
       工程有限公司                 道系统工程、水工程、电力工程、码头工程)
                                    设计,承包;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杭州江诚建筑                 脚手架制作;建筑劳务分包;钢结构工程、
 9                         100.00                                               否
       劳务有限公司                 水电安装工程、桥梁工程的施工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
                                    饰装修;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
                                    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水污染治理;园艺
                                    产品种植;茶叶种植;花卉种植;水果种植;
                                    草种植;水生植物种植;林业产品销售;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
       杭州昌鼎园林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10                        100.00                                               否
       科技有限公司                 术推广;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项目工程总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各类
                                    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电力设施承
                                    装、承修、承试;建筑劳务分包;林木种子
                                    生产经营
 11    浙江东南绿建        100.00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        否

                                          68
                                                                             是否包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含房地
                        (%)
                                                                             产业务
       集成科技有限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公司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金属
                                  结构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装饰、
                                  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
                                  金属材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
                                  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
       浙江东南钢制               网架、钢结构及其配套板材的制造;销售:
 12                      100.00                                               否
       品有限公司                 建筑材料
                                  经销:聚酯切片,POY 丝,FDY 丝,DTY
       杭州东南新材
                                  丝;纺织面料、轻纺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
 13    料销售有限公      100.00                                               否
                                  (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五金材
       司
                                  料,普通货运;人力装卸服务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批发: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煤
       杭州东南供应               炭及制品、纸管、纸箱、塑料制品、林业产
 14    链管理有限公      100.00   品、五金产品、机械设备、劳保用品、建筑      否
       司                         材料、金属材料、办公设备、日用百货、橡
                                  胶制品、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消防器材;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
                                  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室内外装饰工程设
       杭州萧山建筑
                                  计、室外景观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
 15    设计研究有限       60.00                                               否
                                  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公司
                                  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
       河北雄安东南               建筑材料的研发、咨询服务;建筑工程设计
 16    网架凯盛建筑       90.00   与推广;水污染治理;装配式建筑、园林绿      否
       科技有限公司               化工程设计。
       磐安东南网架               医院基础建设项目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
 17    医疗投资有限       90.00   作项目的运营管理,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建      否
       公司                       筑工程施工。
       台州东南网架
 18    方远教育投资       55.00 教育实业投资、建筑工程施工、物业管理。        否
       有限公司
                                服务:承办会议、展览策划、会务服务,礼
                                仪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停车服务,自有房
       杭州白石会展             产租赁,汽车租赁,旅游项目开发,酒店管
 19                       51.00                                               否
       中心有限公司             理,物业管理;批发、零售:日用百货,工
                                艺美术品;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其他
                                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钢结构集成建筑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推
       四川鑫东联钢             广;钢结构工设计、施工;工程项目管理;
 20    结构集成技术       10.00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设备研发、生产、      否
       开发有限公司             销售及技术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
 21    华兆东南(运       10.00 建筑材料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装饰及        否

                                        69
                                                                               是否包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含房地
                          (%)
                                                                               产业务
       城)绿色建筑集               水暖管道零件制造、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隔
       成有限公司                   热隔音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
                                    集成房屋体系的研发、设计及技术咨询服
                                    务;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钢结构工程设计施
                                    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机电
                                    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建筑幕
                                    墙工程专项设计服务;批发、零售:建材、
                                    装饰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钢材、五
                                    金产品、机电设备、混凝土预制件。
       杭州萧山亚运
                                    建设、运营管理、维护与更新杭州奥体中心
 22    场馆投资建设         21.70                                               否
                                    主体育馆、游泳馆和综合训练馆
       有限公司
                                    建筑工业化研发、设计、服务;建筑工业化
                                    技术服务;建筑工业化预制构件生产、销售;
       西藏东南绿建
 23                         20.00   钢结构、钢筋的设计、加工、制作、销售。      否
       科技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从事建筑科技、机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金属
                                    结构制造、建筑材料制造、建筑装饰及水暖
                                    管道零件制造、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隔热隔
                                    音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集成
       天凯东南绿色
                                    房屋体系的研发、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建
 24    建筑科技(河         10.00                                               否
                                    筑工程设计施工、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住
       南)有限公司
                                    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机电设备安
                                    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建筑幕墙工程
                                    专项设计服务;批发、零售:建材、装饰材
                                    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钢材、五金产品、
                                    机电设备、混凝土预制构件。
                                    装配式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造、
                                    销售、安装、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建筑用
       雄鹰东南装配
                                    亚型板材、门窗、玻璃幕墙、新型建材的设
 25    式建筑科技股         30.00                                               否
                                    计、销售和施工;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份有限公司
                                    绿化工程、石油及燃气管道系统工程、水处
                                    理工程、市政工程、苗木工程的承包、施工;
                                    房屋租赁。
                                    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
                                    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人工智能
       杭州大雅智堂
                                    硬件销售;智能农业管理;智能仓储装备销
 26    信息系统有限         40.00                                               否
                                    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农产品智能物
       公司
                                    流装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人工智
                                    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
                                    及控制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
                                    开发;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人工智能公


                                          70
                                                                            是否包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含房地
                           (%)
                                                                            产业务
                                   共数据平台;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人工
                                   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
                                   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人
                                   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
                                   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
                                   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人工智能双创服务
                                   平台;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
                                   用系统;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机器
                                   人的研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
                                   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
                                   包;货物进出口;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
                                   设计;燃气经营;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用钢筋
                                   产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
        龙庆东南(海
                                   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
 27     南)绿色建筑有       20.00                                           否
                                   金属配件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
        限公司
                                   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城市轨道交通
                                   设备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
                                   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住房
                                   租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工程管理服务;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环保咨询服务;消
                                   防器材销售。

       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直接、间接控股以及参股公司共 27
家,业务均不涉及房地产业务。

       其中,白石会展中心持有宗地编号为政储出[2019]69 号并办理了浙(2020)
杭州市不动产权第 0076308 号不动产权证书,该土地用途为文体娱乐用地,根据
该不动产权证书显示:“受让人自持地块内全部会展功能建筑,自持年限 40 年,
自持年限不得转让,20 年后可按规划竣工验收最小单元分割转让;不得建设公
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等带居住功能用房,最小分割单元不小于 300 平方米”。
经确认,白石会展中心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存在房地产开发收入,不涉及
房地产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经营范围均不包含以营利为目


                                         71
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的业务,且均未从事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业务,不具备开
发房地产业务的能力。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的营业执照;

       2、取得了发行人其及参股公司关于是否存在房地产业务的说明;

       3、就实际业务情况访谈了白石会展中心负责人并取得了白石会展中心的说
明;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网络查询方式查阅了发行人及其控股、
参股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不存在参股含房地产业务企业的情况。




                                     72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盖章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3
    (本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储伟                       张艺蓝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74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
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
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徐丽峰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