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架: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3-04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
(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萧山支行”)签署了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与债权人建行萧山支行
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本次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
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75,000 万元人
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
度不超过 225,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
超过 150,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
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孙)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
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
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孙)公司
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 月 1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75,000 万元人民
币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342,800 万元,公
司对东南新材料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90,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6 日
注册资本:39,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红十五路 11100 号
法定代表人:王官军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聚酯纤维膜材、土工布、涤纶工业长丝、聚
酯切片、POY 丝、FDY 丝、DTY 丝;经营化纤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纺织面料、
服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
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揽来料加工及开
展“三来一补”业务;货运:普通货运;人力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东南新材料 97%股权,通过浙江东南钢制
品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东南新材料 3%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1-12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4,168.22 311,753.64
利润总额 -7,921.65 4,208.61
净利润 -7,928.21 4,179.42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1,800.01 165,303.13
负债总额 141,507.08 127,081.9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7,100 15,6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37,745.50 122,890.64
净资产 30,292.93 38,221.14
资产负债率 82.37% 76.88%
4、经查询,东南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债务人: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 3 月 2 日至 2026 年 3 月 2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的本金余额;2、利息(含
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
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垫付
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
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
师费等)。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
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
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3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
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东南新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
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453,5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26,925.94,占本公司 2021 年末经
审计净资产的 21.10%,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
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