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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南网架: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旭微)2023-04-2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胡旭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2 年本人在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职、忠实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本人在 2022 年任职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4 次,本人参加了公司每次召开的
董事会。2022 年 5 月 10 日以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本人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认
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
判断,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
积极作用。2022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列席股东大
           应参加董                                  次未亲自出
  姓名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会议


胡旭微        4            4        0          0         否           1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
 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核,与年审
 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对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
 务报表进行了审核,确保公司审计工作如期完成,出具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并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本人在财务管理、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持续监
 督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情况。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资金运
 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等
 方面的情况,提出专业性建议和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意见类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型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同意
                                   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同意
2022 年 1 月 21    第七届董事会
                                   的独立意见
日                 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公司与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                  公司签订 暨关联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同意
                                    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
                                    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增补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2022 年 4 月 8 日                                                      同意
                     第十七次会议   事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2021 年度薪酬发放的独 立意见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
                                    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    同意
                                    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通过邮件、电话代替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不定
 期沟通,听取经营层及相关人员的汇报,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关
 注公司经营风险、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
 情况等,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电话会议沟通。同时,
 持续关注“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媒体报道、机构报告等公
 司动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相关舆情
 报道,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同时督促公司完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并有效执行,持续做
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2、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
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为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文件,加强对规范公司治理
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在此,对公司董事
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
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胡旭微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