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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实益达: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7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现就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0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确认,本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11.06万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7.92万元,加上
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13,912.61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数为
-11,119.47万元。鉴于2020年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
同时考虑到目前公司股本规模较大,所以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和长远发
展规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事项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
务过程中,表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
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
治理活动、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
制各种内外部风险。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运行和检查监督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
行,所披露的薪酬是合理和真实的,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对此无异议,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对
外担保、违规担保等情况。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实益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支持其下属企
业业务开展,为其下属企业深圳市实益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范
围为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此外,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授信,同时在具体授信业务流程办理过程中,公司可
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由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或由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不超过
30,000万元的担保。该事项已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报告期末,子公司之间合计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500万元。
    除此次批准的担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违
规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旗戟、曹军波、Xuan Richard Gu、梁华权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