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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实益达: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20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
参与度,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亚妹女士。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新浩e都A座2801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数量 249,734,63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43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
表股份数量 249,720,1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412%;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数量 1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公司董事、监事及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财务负责人袁素华女士出席了本
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
律师、韩雪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非保本现金管理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9,720,1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2%;反
对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8,2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97.3282%;反对14,5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71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律师、韩雪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
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