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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络电子: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2018-10-17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8-087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 2018 年 10 月 12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公告格式》的规定,现对上述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

明,具体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兼总裁施红阳先生及副总裁李宇先生拟于自 2018 年 10 月 16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高于

人民币 2 亿元(含)。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已持有公司       占公司总股本
      姓名                职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施红阳             董事兼总裁         2,203,487           0.27%


      李宇                副总裁            328,900            0.04%


    2、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管拟增持股份计


                                     1
划的公告》,公司董事长及高管人员拟自 2018 年 1 月 16 日起 6 个月内在二级市

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公司董事长及高管人员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4,73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 7,035.7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其中,

董事兼总裁施红阳先生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增持公司股份 850,020 股,增持金额

为人民币 1,301.89 万元,副总裁李宇先生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及 2018 年 6 月

21 日增持公司股份 328,900 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499.28 万元。

    3、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

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

    2、增持金额:本次增持金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高于人民

币 2 亿元(含);

    3、增持资金来源:增持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增持方式:计划增持主体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

    5、增持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

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6、实施期限:自 2018 年 10 月 16 日起 6 个月内完成(除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

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情况: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但计划增持主

体自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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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是基于公司计划增持主体对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坚定信心以

及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公司董事兼总裁施红阳先生、副总裁李宇先生承诺,本

次增持计划不存在资金无法到位的风险,如发生资金无法及时到位的情况,将通

过各种借款方式筹措资金;不存在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拟增持计划价格区间导致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不存在会因采用融资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况下因股价持

续下跌导致已增持股份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以保证本次增持计划的顺利实施。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

持计划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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