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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络电子: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18-10-18  

						证券代码:002138             证券简称:顺络电子         公告编号:2018-088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2017 年 4 月 1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深圳顺络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将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届满,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 6 个月,将所持公

司股票数量及后续安排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截

止 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西藏信托-莱沃 35 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 20,970,248 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 2.58%,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400,290,577.97 元(含相关费用),成


                                      1
交均价为 19.09 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一)根据公司《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集合信托计划将根据员工的意愿和当时市场

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

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之日

起算,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

提前终止或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得股票的方式、



                                      2
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集合信托计划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

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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