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络电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10-20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控股的下属公司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之对象系公司合并范围内之控股公司,提请董事会批准
后,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金融机构及担保方
式并签订相关合同。公司可以控制公司之控股下属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有利于公司之控股下属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的下属公司贵阳顺络迅达电子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
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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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树阶
邱大梁
吴育辉
二○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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