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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络电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11-01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

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股份收购等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的修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章程

的修订。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树阶




    邱大梁




    吴育辉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