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络电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1-09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 26,000 万元(含 2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可以进
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
2.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在本次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需提前归还时,公司有能力归还。
3.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6,000 万元(含 26,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上述事项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
过 12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4.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6,000万元(含2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树阶
邱大梁
吴育辉
二○一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