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6,000万元(含2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保证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黄 平 周冬兰 孟莉莉 二〇一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