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络电子: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2-28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力保障股东
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
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了
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2018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共召开了九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18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设立上海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3.2018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
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收购股权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年
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关
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统计及2018年日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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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东莞信柏结构陶瓷股
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衢州顺络电路板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4.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
议案》。
5.2018年5月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拟解锁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6.2018年7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2018年8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
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
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8.2018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的下属公司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 2018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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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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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
况、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与核查活动,并形成以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
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
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
尽职尽责,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
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运行稳健、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
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编制的《深圳
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
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报告期内,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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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使用有利于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其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合理、恰当。
4.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2018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
则,其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法》的各项规定执行,并
未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的行为。
5.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情况
(1)公司与深圳市裕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沣实业”)于2018年2
月2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并于协议签署后,于2018年2月26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创盈”)2,000万股股份转让给深圳市裕沣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沣实业”),双方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50元,合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与裕沣实业已于2018年3
月7日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完成股份转让手续,公司不再持有鹏鼎创盈的
股份,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本次股份转让全部价款人民币5,000万元。
(2)公司处置老旧固定资产的事项严格遵照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审议程序,
程序内容合法、合规。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
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已经基本建立了能覆盖管理及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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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7.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
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能够
得到有效执行。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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