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络电子:2018年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专项报告2019-02-28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07 年上市以来一直
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公司在努力实现业绩增长的同时,积极回报投资者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开展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专项工作的通知》(深
证局发[2016]15 号)的指导意见,为响应通知精神,2018 年,在推进投资者保
护工作方面,公司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2018 年,公司重视并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遵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全体
股东和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公司于 2017 年成立了信息披露委员会,
并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
2018 年,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要求,履
行自身职能,有效地提高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及信息披
露的质量。
二、注重投资者回报,实现现金分红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持续、稳
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综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社会
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制订了《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股
本为 816,615,3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2 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红利 163,323,070.80 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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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5 月 8 日实施完毕。
上述分红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三、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公司坚持通过多种形式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互动,传递公司信息,聆听
投资者意见,增强投资者和公司之间的互信和理解。
1、运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简称“互动易”)
与投资者进行日常的互动交流。互动易作为投资者了解公司日常运营情况及合规
信息的有效途径,公司在符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回复、响
应投资者在互动易上日常对公司提出的问询。
2、公司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有效地拓宽了沟通渠道,通过公司网站、微信
公众号等手段,对投资者发布合规的日常经营管理信息及公司的产品、技术、市
场等信息。
3、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派专人接听投资者服务电话,提高投资者服务
意识,确保投资者服务电话和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等投资者服务渠道畅通。
4、定期接待投资者,在符合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基础上,接
待前来公司调研的投资者,积极回复投资者疑问。
5、不定期的参加专业投资管理单位组织的策略会、行业发展、产品创新及
公司未来发展等方面的研讨会,增加投资者对公司发展、产品、技术、客户及经
营管理情况的了解。
四、投资者关系活动
1、股东大会
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文件制定
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权力、召开程序、提案和表决等进行了
规范,通过规章对中小股东权益提供制度保障。
2018 年,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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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让广大投资者充分参与股东大会,确保
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及时
公开披露,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2.业绩说明会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发布了 2017 年年度报告,并于 2018 年 3
月 8 日下午 3 点到 5 点期间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了公司 2017 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公司董事长袁金钰先生、独立董事吴育辉先生、财务总监徐佳先生、
董事会秘书徐祖华女士出席了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说明会期间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当场予以回复。
五、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
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年度独立董事对
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维护了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六、投资者保护工作结论
报告期内切实执行公司各项投资者保护政策,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公司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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