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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络电子: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2022-11-23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22-112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

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为增强对公司之控股公司的支持,公司拟为控股公司贵阳顺络迅达电

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迅达”)向银行申请人民币 3 亿元(含)的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此议案已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金融机

构及担保方式并办理签订相关合同等具体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2022 年 3 月 22 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介绍

    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

下简称“兴业银行贵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之控股公司顺

络迅达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1. 本金数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2. 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
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

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

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在保证额

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

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

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

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

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

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

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

署无需保证人确认。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

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

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

债权的一部分。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

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

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

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

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

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根据法

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

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

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
起分别计算。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为债

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顺络迅达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8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5.06%。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

78.5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141.90%。该等担保

全部系为公司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

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