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络电子: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2022-11-23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22-112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
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为增强对公司之控股公司的支持,公司拟为控股公司贵阳顺络迅达电
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迅达”)向银行申请人民币 3 亿元(含)的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此议案已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金融机
构及担保方式并办理签订相关合同等具体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2022 年 3 月 22 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介绍
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
下简称“兴业银行贵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之控股公司顺
络迅达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1. 本金数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2. 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
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
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
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在保证额
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
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
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
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
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
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
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
署无需保证人确认。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
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
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
债权的一部分。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
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
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
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
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
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根据法
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
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
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
起分别计算。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为债
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顺络迅达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8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5.06%。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
78.5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141.90%。该等担保
全部系为公司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
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