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02-0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和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董事会聘任朱定华、陈志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
学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2、上述三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3、上述三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其
所担任的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将有利于公司
保持持续稳定发展。
    4、上述三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独立董事:
           张志宏          崔   鹏            黄攸立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