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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20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东华科技”)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发布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1-027 号《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相一致;
    2.本公司股本总额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若公
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0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本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545,311,4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75            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自申请日 2021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
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张学明、孙政
       3.咨询电话:0551-63626589、0551-63626768、13856002499
          咨询传真:0551-63631706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本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