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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科技:关于签订中昆新材料年产2X60万吨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的公告2022-06-25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中昆新材料 2×60 万吨/年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
        (一期)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
    2.本合同价格由固定价、工期奖励两部分组成,合计 29.01 亿元人
民币(含税,下同),其中:固定价部分计 28.92 亿元、工期奖励部分
计 0.09 亿元;履行期限约 19 个月;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对本公司 2022、
2023 年等年度的经营成果将产生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2 年 6 月 24 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与新疆中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昆新材料”)签订的
《中昆新材料 2×60 万吨/年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总
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盖章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本
合同标的系本公司作为承包人,负责本合同项目界区内的工程设计、部
分设备材料采购、施工以及机械竣工后至性能考核(最终性能考核)、
合同装置竣工验收的技术服务等工作;本合同价格由固定价、工期奖励
两部分组成,合计 29.01 亿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固定价部分计 28.92
亿元、工期奖励部分计 0.09 亿元,机械竣工目标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装置开车(产出乙二醇产品,下同)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与中昆新材料签订上述总承包合同系正常的主营业务行为,
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的情况介绍
    中昆新材料成立于 2021 年 3 月,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沈祺超先生,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652801MA79589D0P,注册资本为 170000 万人民币,住所
在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上库石油石化产业园昆玉路 199 号,主要从事化工
产品生产、化工产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煤
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矿物洗选加工、矿产资源开采、地质勘查技
术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等。
    中昆新材料由嘉兴石化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中昆新材料已启动 2×
60 万吨/年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一期)建设工作,中昆新材料作为项
目的实施单位,具备了对本合同的履约能力。
    本公司与中昆新材料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未与中昆新材料及其股东签订同类业务合同。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双方盖
章后正式生效。
    2.工程内容及规模:2×60 万吨/年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一期)。
    3.建设地:新疆巴州库尔勒石油石化产业园区。
    4.工作范围:本公司负责本合同项目界区内的工程设计、部分设备
材料采购、施工以及机械竣工后至性能考核(最终性能考核)、合同装
置竣工验收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5.合同价款及支付:本合同价格由固定价、工期奖励两部分组成,
合计 29.01 亿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固定价部分计 28.92 亿元,工
期奖励部分计 0.09 亿元。中昆新材料将按本合同约定的预付款、工程
进度款等款项类别、金额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
    6.合同工期:机械竣工目标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装置开车日
期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7.双方责任:中昆新材料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实施所需资料和
工作条件,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
式向本公司支付合同价款。本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
程的设计、部分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
及违法分包,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并提
供履约担保。本合同约定奖罚机制,即当本公司按照上述装置开车条件
日期产出乙二醇产品,中昆新材料将一次性奖励本公司 900 万元人民币;
因本公司原因达不到装置开车日期的,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每延误 1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本合同还约定了知识产权、保密、
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争议解决等事项。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合同价格合计为 29.01 亿元人民币(含税),履行期限预计约
19 个月,年均合同额约占本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52%。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对本公司 2022、2023 年等年度的营业收入和经营
业绩将产生影响。
    2.本合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进一步巩固本公司在乙二醇工程领域的优
势地位;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合同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公司在乙二醇领域具有丰富的工程业绩和较强的技术实力,具备
了对本合同的履行能力。本合同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造成的风险;同时,
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奖励部分将由具体执行情况确定,敬请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中昆新材料签订的《2×60 万吨/年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
(一期)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