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东华科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7-30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7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实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以保护
中小投资者利益;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7 月 9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29 日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9 日 9:15-15:00。
(二)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A 楼 302 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李立新董事长
(六)合法性: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数量
为 3219959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611%。其中:现场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3180197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318%;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计 5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3976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9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表决;以下股份数均包括以现场和网络方式的投票数。
(二)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会议通知所列的议案,无取消或否决
议案的情况。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有效表决权
类别 占比 占比 占比
股份数量 股数 股数 股数
(%) (%) (%)
总体表决
4725077 4716477 99.8180 8600 0.1820 0 0
情况
中小投资者
4725077 4716477 99.8180 8600 0.1820 0 0
表决情况
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三院”)系公司控股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316962401 股;公司董事长李立新兼任化三院执行
董事,持有公司股份 296520 股;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绘锦兼任化三院监
事,持有公司股份 120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六章第三节“关联交易”之规定,上述三名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下同)。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
表决情况: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有效表决权
类别 占比 占比 占比
股份数量 股数 股数 股数
(%) (%) (%)
总体表决
4725077 4709677 99.6741 8600 0.1820 6800 0.1439
情况
中小投资者
4725077 4709677 99.6741 8600 0.1820 6800 0.1439
表决情况
控股股东化三院、公司董事长李立新、监事会主席张绘锦作为关
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 2022 年 7 月 9 日《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材料。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方娟、汪婷婷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
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22]承义法字第 00164 号),认为东华工
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2]承义法字第 00164 号)。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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