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东华科技关于与陕煤集团2022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11-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12-02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0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陕煤集团 2022 年 1-10 月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和 2022 年 11-12 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属于土
木工程建筑业,主要为国内外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咨询、设计、施工、总
承包等工程服务。2022 年 11 月,公司完成实施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工作,引入陕西煤业化学集团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陕煤集团”)
作为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完成并上市后,陕煤集团持有本公司
20.77%的股份,成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近年来,陕煤集团成为公司工程业务重要的战略客户。公司承揽陕
煤集团及所属公司投资、建设的项目,向陕煤集团及所属企业提供工程
劳务,上述行为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2022 年度 1-10 月,公司与陕煤集团及所属企业实际发生提供工程
劳务的关联交易共计 41,529.15 万元;2022 年 11-12 月份,本公司预计
与陕煤集团及所属企业发生提供工程劳务的关联交易不超过 2,400 万
元。
本公司与陕煤集团及所属企业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6.3.3 条第(三)项“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所称的关联关系,公司向陕煤集团及所属企
业提供咨询设计、总承包等工程劳务构成关联交易。
2022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召开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与陕煤集团 2022 年 1-10 月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1
票。同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二十次监事会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等关联交易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适时召开股东大
会,届时陕煤集团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执行和预计的类别、金额
提供工程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
1.2022 年 11-12 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预计发生金 2022 年 11 月 2022 年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人 额(或合同 截至披露日 1-10 月发生
易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签订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陕煤集团榆 采取参与招标等方
公司提供咨询、
式承揽工程项目,
林化学有限 设计、施工、总 2,300.00 1,194.44 41,434.81
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责任公司 承包等工程劳务
交易定价
提供
采取参与招标等方
劳务 公司提供咨询、
陕煤集团其 式承揽工程项目,
设计、施工、总 100.00 0 94.34
他所属企业 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承包等工程劳务
交易定价
小计 2,400.00 1,194.44 41,529.15
注: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关联人,
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2.2022 年 1-10 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实际 预计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
关联人
易类别 内容 发生金额 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及索引
(%) (%)
公司提供咨
陕煤集团榆林化 询、设计、施
41,434.81 —— 9.0% —— ——
学有限责任公司 工、总承包等
工程劳务
提供劳 公司提供咨
务 陕煤集团其他所 询、设计、施
94.34 —— 0.02% —— ——
属企业 工、总承包等
工程劳务
小计 41,529.15 —— 9.02%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不适用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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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不适用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2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62568778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照乾;
注册资本:1,018,000万元;
注册地: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
地东长安街636号;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煤化工产品、化学
肥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炭铁路
运输(限自营铁路);机械加工;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制造与修
理;煤炭、化工、煤机的科研设计;煤田地质勘探;咨询服务;煤及伴
生矿物深加工;矿山工程及工业和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矿井(建
筑)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材销售;气体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火工、
公路运输;物资仓储;高科技产业;农林业;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
中煤炭开采、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田地质勘察、气体产品制造、公路运
输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是隶属于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
有独资企业。截至2022年9月30日,陕煤集团总资产72,530,474万元,
净资产24,043,680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325,968万元,
净利润3,138,396万元(未经审计)。
2.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化学”)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0MA708M1D6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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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宋世杰;
注册资本:1,204,8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管委会41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基础化学原料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碳减排、碳
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煤炭及
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生产线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
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集装箱维修;集装箱租赁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公共铁
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经营;餐饮服务;
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榆林化学是陕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榆林化
学总资产3,088,889.21万元,净资产1,071,595.52万元;2022年1-9月
实现营业收入50,663.56万元,净利润-8,620.02万元(未经审计)。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以及国
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陕煤集团、榆林化学等关联交易对
手方均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陕煤集团持有公司 20.77%的股份,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之
间的关联关系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三)
项所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陕煤集团系国有特大型能源化工企业,是陕西省能源化工产业的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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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企业,煤炭大基地开发建设的主体,位列 2021 年世界 500 强榜单 220
位。陕煤集团以“以煤为基,能材并进,技融双驱,蜕变转型”为发展
战略,目前已形成以煤炭开发为基础、煤化工为主导、多元发展的产业
格局,成为国内煤化工行业的绝对领军者之一。榆林化学是陕煤集团的
全资子公司,定位为陕煤集团“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工程”
建设运营平台公司。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在以往交易
行为中,能够切实履行合同或协议等约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系国有大型工程公司,主要为国内外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咨询、
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工程服务,与陕煤集团的能源化工核心业务为行
业上下游关系。陕煤集团及其所属企业是公司工程业务的重要下游客
户。公司通过参与招标、谈判等市场化方式,承揽陕煤集团及其所属企
业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业务,向陕煤集团及其所属企业提供咨询、设
计、总承包等工程劳务,从而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劳务,系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交易事项和
中标价格,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约定收取相关工程款项,切实
遵从公开、公平、公正等市场化原则。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榆林化学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一期 180 万吨/
年乙二醇工程公辅工程液体产品南罐区工程施工合同
本合同于 2021 年 12 月签订,为工程设计合同。本公司作为承包人,
负责本合同项目的土建、给排水、钢结构、设备、管道、电气、电信、
消防等工程的施工工作;本合同总价款为 9,862.96 万元人民币,建设
工期约为 150 日历天。
(2)榆林化学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一期 180 万吨/
年乙二醇工程项目草酸二甲酯装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20 年 5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作为承包
人,负责本合同项目的工程采购、施工以及技术服务等工作;本合同总
价款为 243,630.46 万元人民币,建设工期约为 15 个月。根据工程总承
5
包合同的相关约定,2020 年 10 月补充签订了关于设备采购的系列协议,
签订后的合同总价款为 329,100.76 万元。
(3)榆林化学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一期 180 万吨/
年乙二醇工程项目乙二醇装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20 年 5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作为承包
人,负责本合同项目的工程采购、施工以及技术服务等工作;本合同总
价款为 138,218.90 万元人民币,建设工期约为 15 个月。根据工程总承
包合同的相关约定,2020 年 10 月补充签订了关于设备采购的系列协议,
签订后的合同总价款为 169,512.99 万元。
(4)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煤制乙二醇装置工程
设计合同
本合同于 2016 年 4 月签订,为工程设计合同。本公司作为设计人,
负责本合同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本装置专篇设计、HAZOP 分析报告)、详
细设计(含非标设备设计)等工作;本合同总价款为 2,000.00 万元人
民币,设计工期视初步设计通过审查时间而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工程立业,工程收入是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
源。陕煤集团是公司工程业务的重要下游客户。公司通过参与招标、谈
判等市场化方式,承揽陕煤集团所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业务,有利于
稳定并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工程业绩是工程公司打造市场品
牌的重要支撑。陕煤集团是煤化工行业的绝对领军者之一,投资建设的
榆林 180 万吨/年乙二醇、玉门 60 万吨/吨可降解材料等重大项目具有
明显的行业样板项目示范效应。公司承揽陕煤集团及所属企业投资、建
设项目的工程业务,有利于形成较好的工程业绩和较高的市场效应,可
更为有效地拓展相关工程业务市场。
根据公司与陕煤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陕煤集团在投资、
建设的包括且不限于乙二醇、PHA、PPC 可降解塑料、聚碳酸酯、碳酸二
甲酯等煤化工项目,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公司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等服务。公司承揽陕煤集团及所属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业务,符
合《战略合作协议》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均通过招标、谈判等市场化
方式予以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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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产生影响。近年来,上述向陕煤集团及所属企业提供工程劳务的关联
交易总额在公司同类交易中占比较低。因此,与陕煤集团及所属企业存
在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在业务上不形成
重大依赖。
五、监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七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陕煤集团 2022 年 1-10 月
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2 年 11-12 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承揽陕煤集团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业
务,向陕煤集团提供工程劳务,符合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等规定,有
利于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夯实公司的工程地位和市场品
牌。上述关联交易均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予以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
崔鹏、黄攸立、郑洪涛事前核查了 2022 年 1-10 月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
情况,审阅了关于 2022 年 11-12 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有关材料,对
上述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全文发布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的巨潮资讯网)。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获得了全体独立
董事的审议认可,一致同意将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
交易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上述关联交易是陕煤集团对公司工程主业发展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公司
提高营业收入和提升工程品牌。上述关联交易采取市场化原则确立关联
交易事项和交易价格,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构成
公司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
利益与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2022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相关董事会和监事会决
议、独立董事意见,对公司 2022 年度 1-10 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况和 2022 年度 11-12 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
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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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 1-10 月日常关联交易发生
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 2022 年度 11-12 月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已履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 1-10 月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2
年 11-12 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全文发布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的巨潮资讯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与陕煤集团 2022 年 1-10 月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和 2022 年 11-12 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陕煤集 2022 年
1-10 月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2 年 11-12 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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