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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东华科技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2022-12-24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551 号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1-3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551 号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华科技”)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
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东华科技管
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以
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东华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
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
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
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鉴证报告 第 1 页
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东华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华科
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
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说明
    本报告仅供东华科技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
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顺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家辉



    中国上海                        2022 年 12 月 10 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3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3,557,432 股(含本数)新股。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3,557,432 股,发行
价格为 5.54 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906,108,173.28 元,扣除承销费用(含税)
人民币 13,341,676.97 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币 892,766,496.31 元。公司本次
股票累计发生发行费用 13,705,814.71 元(不含税增值税),其中承销费用
12,586,487.71 元、律师费用 518,867.92 元、审计及验资费用 330,188.68 元、股份
上市费用 47,169.81 元、印花税 223,100.59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892,402,358.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468 号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
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前述募集资金总额 906,108,173.28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13,705,814.71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2,402,358.57 元,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募集资金账
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 1302011729200251604 账户、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中路支行 188769220622 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政务区支行 551902066810105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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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二、募集资金报告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金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24,112.38                  13,000.00
  2       芜湖“JADE 玉”EPC 项目                                19,200.00                  17,000.00
  3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60,610.82                  60,610.82
                          合 计                                 103,923.20                  90,610.82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企业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
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止,企业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资金合计人民币
161,400,074.62 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61,400,074.62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
                                                         金额             入额

  1       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130,000,000.00    34,653,801.00      34,653,801.00
  2       芜湖“JADE 玉”EPC 项目                  170,000,000.00   126,746,273.62     126,746,273.62
  3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606,108,173.28
                          合 计                    906,108,173.28   161,400,074.62     161,400,074.62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不含税)后各项发行费用共计 1,119,327.00 元
(不含税),截止 2022 年 12 月 9 日止,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471,698.11 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已预先支付金额
               费用明细                  金额(不含税)                                本次置换金额
                                                                  (不含税)
 律师费用                                         518,867.92              471,698.11       471,698.11
 审计及验资费用                                   330,188.68
 股份上市费用                                      47,169.81
 印花税                                           223,100.59
                 合计                            1,119,327.00             471,698.11       471,6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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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五、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
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东华工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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