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等规定,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东华科技”)现公告 2022 年第四季度主 要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一、 关于生产经营整体情况 第四季度 第四季度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项目 新签约订单 中标未签约订单 已签约未完工订单 备注 类型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个) (万元) (个) (万元) (个) (万元) 即咨 设计技术 41 4,493.78 0 0.00 668 123,606.70 询、设 性服务 计项目 工程 含 EPCM 10 686,188.48 0 0.00 103 2,784,184.93 等 总承包 合计 51 690,682.26 0 0.00 771 2,907,791.63 二、关于重大项目执行情况 1.刚果(布)蒙哥 1200kt/a 钾肥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13 年 7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主要承担 本合同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工作,履行期限约为 36 个月。本合同价格 分为固定部分和非固定部分,其中固定部分价格为 497,391,000 美元, 非固定部分价格为 24,462,000 美元,上述款项由业主根据本合同规定 的支付条件及比例进行支付。 目前,该项目已处于停工状态,同时鉴于该项目实际控制人已发生 变更,且该项目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及建设条件等可能发生重大变化, 总承包合同履行具有不确定性,项目结算和回款存在一定风险。本公司 1 对该项目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为 28,800.66 万元人民币。同时,一方面 稳妥处置该项目的已采购设备合同,另一方面密切关注项目进展情况, 加大与相关方的沟通力度,以期推动项目的重组、重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20,817.33 万元人 民 币, 累计收 款折 合人 民币 13,494.69 万元 ,累 计确 认工 程结 算 13,975.93 万元人民币。 2.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康乃尔”) 30 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工程 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 议书 本合同于 2014 年 3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并于 2014 年 6 月、 2015 年 6 月签订补充协议书。本公司主要承担本合同项目设计、采购、 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工作,履行期限约为 22 个月。本合同金额为 369,628.13 万元,由业主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及比例进行支付。 由于业主长期拖欠工程款,本公司于 2017 年 5 月向内蒙古高级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 年 5 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对该项诉讼作出一 审判决(详见东华科技 2018-018 号公告)。内蒙古康乃尔不服一审判 决结果,上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由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详见东华科技 2018-037 号公告)。最高人民 法院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对内蒙古康乃尔上诉案进行判决,并出具《民 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终 732 号】,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详见东华科技 2018-064 号公告)。该项诉讼已进入强制执行 程序,由内蒙古通辽中院执行。2019 年 12 月,通辽中院指定的评估机 构已完成对项目装置的评估工作,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28.28 亿元人民币。2020 年 9 月、10 月、11 月,通辽中院分别组织了 对上述资产 2 次拍卖、1 次变卖工作,但均已流拍(详见东华科技 2020- 047 号、2020-052 号、2021-001 号公告)。2020 年 4 月,本公司向通 辽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二次诉讼”),请求解除该项目的总承包合 同及补充协议、判令内蒙古康乃尔支付合同解除后应付款项及利息等 (详见东华科技 2020-019 号公告)。2021 年 12 月,通辽中院出具《民 事判决书》(【2020】内 05 民初 46 号),对二次诉讼作出一审判决(详 见东华科技 2021-095 号公告)。2022 年 1 月,二次诉讼的一审判决已 2 生效(详见东华科技 2022-011 号公告)。2022 年 10 月,本公司申请对 内蒙古康乃尔破产重整并获受理,通辽中院指定清算组担任内蒙古康乃 尔的管理人(详见东华科技 2022-089 号公告)。2022 年 12 月,本公司 与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联合体,与内蒙古康乃尔管理人 等相关方签订《意向投资协议书》,意向参与内蒙古康乃尔的破产重整 (详见东华科技 2022-104 号公告)。2023 年 1 月,联合体与内蒙古康 乃尔、内蒙古康乃尔管理人达成《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破产 重整投资人投资协议书》(详见东华科技 2023-003 号公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231,423.54 万元, 累计收款 211,994.53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194,095.30 万元。目前 该项目已处于停工状态,业主方的履约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 对该项目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为 5,751.66 万元。 3.瓮安东华星景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 工程(一期)项目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17 年 5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本公司主 要承担本合同项目的景观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业主人 员培训,以及协助完成项目验收的技术指导、支持和服务等工作,建设 工期约为 19 个月,合同金额为 87,449.17 万元人民币(暂估价)。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74,711.67 万元,累计收款 67,083.69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73,410.21 万元。该项目业主的履 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4.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 程 60 万吨/年乙二醇项目空分装置、锅炉装置、脱盐水及污水处理装置 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17 年 12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主要承担 本合同项目界区内土建、给排水、设备、管理、仪表与自控、电气等为 完成本合同装置建设并实现中间交接的全部工作,在联动试车和投料试 车中为业主提供指导与支持服务;建设工期约为 26 个月,合同金额为 108,448.57 万元人民币(暂定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106,431.48 万元, 3 累计收款 106,686.50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96,583.13 万元。该项 目业主的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5.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岛项目乙二醇装置工程总 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18 年 12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由本公司与上海 华谊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谊”)作为承包人。本公司和上 海华谊主要负责乙二醇装置的设计、采购、施工,负责单机试车、机械 完工直到工程中间交接前的全部工作,并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和性能 考核阶段对业主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上海华谊与本公司按照本合 同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范围。同时,本公司作为承包人的牵头人,负责 本合同项目的全面实施和管理。本合同建设工期约 24 个月,合同金额 为 94,638.88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对应的部分)。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77,499.06 万元,累计收款 82,057.41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77,507.11 万元。该项目业主的履 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6.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尾气制 30 万吨/年乙二 醇联产 LNG 项目 PC(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及 PMC 项目管理合同 本合同于 2019 年 4 月签订,为总承包及 PMC 项目管理合同。本公 司作为承包人,负责本合同项目部分装置的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 工、投料试车直至项目机械竣工的全部工作;同时,本公司作为管理商, 负责本合同项目中剩余部分装置或主项(即本公司 PC 总承包范围内的 除外)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工作。总承包合同总价款为 178,900 万 元人民币(含税),建设工期约为 16 个月;PMC 合同总价为 2,500 万元 (含税),服务时间约为 20 个月。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164,599.70 万元,累计收款 174,292.74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180,267.42 万元。该项目业主的 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7.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19 年 8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作为承包 4 人,负责本合同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单机试车、机械完工直至 装置中间交接前的全部工作;本合同总价款为 136,690.19 万元人民币, 建设工期约为 22 个月。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120,787.76 万元,累计收款 113,861.83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114,340.99 万元。该项目业主的 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8.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 范项目一期 180 万吨/年乙二醇工程项目草酸二甲酯装置建设工程总承 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20 年 5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作为承包 人,负责本合同项目的工程采购、施工以及技术服务等工作;本合同总 价款为 243,630.46 万元人民币,建设工期约为 15 个月。根据工程总承 包合同的相关约定,2020 年 10 月补充签订了关于设备采购的系列协议, 签订后的合同总价款为 329,100.76 万元。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278,176.91 万元,累计收款 280,515.83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277,740.76 万元。该项目业主的 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9.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 范项目一期 180 万吨/年乙二醇工程项目乙二醇装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 同 本合同于 2020 年 5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作为承包 人,负责本合同项目的工程采购、施工以及技术服务等工作;本合同总 价款为 138,218.90 万元人民币,建设工期约为 15 个月。根据工程总承 包合同的相关约定,2020 年 10 月补充签订了关于设备采购的系列协议, 签订后的合同总价款为 169,512.99 万元。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137,144.17 万元,累计收款 142,375.63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144,578.03 万元。该项目业主的 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5 10.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运营(O)合同 本合同于 2021 年 9 月签订,合计总价为 319,237.5074 万元人民 币,分为工程总承包合同、运营合同。其中: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本公 司负责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完成工厂机械竣工并具备投产条 件,合同价格为 212,381.1587 万元,建设计划工期为 669 日历天。运 营合同约定本公司负责自该项目具备投产条件后三年运营期内的日常 生产运行、安全管理等工作,同时保证在三年期的运营中通过考核验收, 运营费为 106,856.3487 万元,运营期为三年。 工程总承包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75,874.75 万元,累计 收款 100,011.08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50,824.13 万元。该项目业 主的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11.新疆曙光绿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 BDO 联产 12 万吨 PBAT 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21 年 7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作为承包 人,负责本合同项目工厂界区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至机械竣工等工作; 总承包合同总价款为 300,000.00 万元人民币(暂定价),建设工期为 26 个月。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5,790.81 万元,累计收款 24,280.00 万元,未确认工程结算。该项目业主的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 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12.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甲醇综合利用项目除去乙醇联合装置以 外的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22 年 2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作为承包 人,负责本合同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单机试车、机械完工 直至装置中间交接前的全部工作等;总承包合同总价款为 169,818.9959 万元人民币,建设工期(至装置中间交接)为 20 个月。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41,682.77 万元,累计收款 6 43,697.43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34,304.94 万元。该项目业主的履 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13.新疆中昆新材料有限公司 2×60 万吨/年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 (一期)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22 年 6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作为承包 人,负责本合同项目界区内的工程设计、部分设备材料采购、施工以及 机械竣工后至最终性能考核、合同装置竣工验收的技术服务等工作;总 承包合同总价款为 290,100.00 万元人民币(含工期奖励 900 万元), 建设工期(至装置开车产出乙二醇产品)为 19 个月。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57,320.53 万元,累计收款 49,562.97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29,459.22 万元。该项目业主的履 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以上签约主体为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重大项目是指项目 金额占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30%以上的项目。 2.以上重大合同具体签约情况可查询本公司发布于《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上的日常重大经营合同公告。 3.鉴于以上有关数据存在阶段性,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数据与最 终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同时,由于受客户情况变化、财务核算方 法等因素的影响,上述项目未来确认的营业收入与合同金额并不完全一 致,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0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