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 A 楼 1606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绘锦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
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应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文发布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年度报告应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应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盈利
状况、投资安排、资金需求、股本规模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切实符合分
红政策、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符合
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预案应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切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持续推
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有效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落实,
有效保障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效保障公司管理工作和业
务活动的开展,有效保障公司运作规范、资产安全和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的真实完整。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和运行状况。
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评估
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财务公司系经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在经营范围内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财务公司现有的内部控
制体系覆盖了其业务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风险,具有
较好的完整性、合规性及有效性。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
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有效表决票 2 票,其中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主
席张绘锦兼任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监事,作为关联监
事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规范开设募集资金账户,对募集资金进
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
资金,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政策
要求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规定。公司不存在募
2
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
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专项报告应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化学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关联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有效表决票 2 票,其中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主
席张绘锦兼任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监事,作为关联监
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应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陕煤集团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承揽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陕煤集团”)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业务,向陕煤集团提供工
程劳务,符合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等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营业收
入和经营业绩,夯实公司的工程地位和市场品牌。上述关联交易均通过
招标等市场化方式予以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效表决票 2 票,其中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王鑫监事
由陕煤集团委派,并在陕煤集团任职,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应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二)至(九)项议案的有关内容及披露索引详见发布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3-023 号《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七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