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8-071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可转债代码:128024 可转债简称:宁行转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并将自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
告的披露。
(二)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
公司按要求执行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涉及变更的项目
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三)涉及的变更项目
对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及列
报产生影响。
(四)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金融资产分类
(1)变更前:公司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
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2)变更后:公司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
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
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变更为预期损失
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
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
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 2019 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
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末可比数。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
见,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