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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银行: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3-3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

合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

级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为实现上

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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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

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㈠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总行本

部、各分支行以及下属子公司,包括宁波银行上海分行、杭州分

行、南京分行、苏州分行、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温州分行、无

锡分行、金华分行、绍兴分行、台州分行、嘉兴分行以及宁波地

区 19 家支行、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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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层面:政策与流程、风险识别与评估、人力资源、信息

交流与反馈、内部审计。

    流程层面:国内贸易融资、资产托管、贴现和转贴现、个人

贷款、投资管理、融资租赁、资产管理、运营管控、薪酬管理、

费用管理、结算管理、人力资源、IT 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点业务的合规风险、信息

系统管理和运行安全、舞弊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

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的定量标准。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引起的财务报表

的错报金额满足以下标准:错报利润≥财务报告审计重要性水平

                              3
100%。

    重要缺陷的定量标准。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引起的财务报表

的错报金额满足以下标准:财务报告审计重要性水平 30%≤错报

利润<财务报告审计重要性水平 100%。

    一般缺陷的定量标准。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引起的财务报表

的错报金额满足以下标准:错报利润<财务报告审计重要性水平

30%。

   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的定性标准。企业财务报表已经或者很可能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拒绝表示意见;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已经

或者涉嫌舞弊;披露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错报;公司财务缺乏制

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

到整改。

    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公司财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可能引起财务报告出现

重要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一般缺陷的定性标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上述重

大缺陷及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⑴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的定量标准。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引起的直接财产

损失满足以下标准:直接财产损失≥非财务报告审计重要性水平

                           4
100%。

    重要缺陷的定量标准。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引起的直接财产

损失满足以下标准:非财务报告审计重要性水平 30%≤直接财产

损失<非财务报告审计重要性水平 100%。

    一般缺陷的定量标准。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引起的直接财产

损失满足以下标准:直接财产损失<非财务报告审计重要性水平

30%。

   ⑵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的定性标准。缺乏民主决策程序;违反国家法律法

规并受到处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

体频现负面新闻,波及面广;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

统失效;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违反

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显著损失;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

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的定性标准。决策程序效率不高;违反企业内部规

章,但未形成损失;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

新闻,但影响不大;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缺陷未

得到整改;存在其他缺陷。

    ㈢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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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

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陆华裕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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