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3-3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
合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
级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为实现上
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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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
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㈠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总行本
部、各分支行以及下属子公司,包括宁波银行上海分行、杭州分
行、南京分行、苏州分行、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温州分行、无
锡分行、金华分行、绍兴分行、台州分行、嘉兴分行以及宁波地
区 19 家支行、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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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层面:政策与流程、风险识别与评估、人力资源、信息
交流与反馈、内部审计。
流程层面:国内贸易融资、资产托管、贴现和转贴现、个人
贷款、投资管理、融资租赁、资产管理、运营管控、薪酬管理、
费用管理、结算管理、人力资源、IT 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点业务的合规风险、信息
系统管理和运行安全、舞弊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
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的定量标准。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引起的财务报表
的错报金额满足以下标准:错报利润≥财务报告审计重要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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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重要缺陷的定量标准。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引起的财务报表
的错报金额满足以下标准:财务报告审计重要性水平 30%≤错报
利润<财务报告审计重要性水平 100%。
一般缺陷的定量标准。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引起的财务报表
的错报金额满足以下标准:错报利润<财务报告审计重要性水平
30%。
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的定性标准。企业财务报表已经或者很可能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拒绝表示意见;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已经
或者涉嫌舞弊;披露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错报;公司财务缺乏制
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
到整改。
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公司财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可能引起财务报告出现
重要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一般缺陷的定性标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上述重
大缺陷及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⑴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的定量标准。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引起的直接财产
损失满足以下标准:直接财产损失≥非财务报告审计重要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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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重要缺陷的定量标准。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引起的直接财产
损失满足以下标准:非财务报告审计重要性水平 30%≤直接财产
损失<非财务报告审计重要性水平 100%。
一般缺陷的定量标准。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引起的直接财产
损失满足以下标准:直接财产损失<非财务报告审计重要性水平
30%。
⑵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的定性标准。缺乏民主决策程序;违反国家法律法
规并受到处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
体频现负面新闻,波及面广;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
统失效;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违反
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显著损失;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
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的定性标准。决策程序效率不高;违反企业内部规
章,但未形成损失;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
新闻,但影响不大;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缺陷未
得到整改;存在其他缺陷。
㈢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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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
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陆华裕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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