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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安排的核查意见2019-03-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安排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银行”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宁波银行 2018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安排相
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度对关联授信控制的目标和要求
   公司 2018 年度对关联授信控制要求如下:
   (一)不得对关联自然人发放信用贷款;
   (二)在坚持不得优于其他自然人同类业务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办理关联自
然人贷款业务;
   (三)对关联自然人最高授信敞口合计不超过 5 亿元。
    (四)对关联法人股东关联方“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富邦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2018 年单个关联方最高授信额度 20 亿
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30 亿元,授信敞口及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35 亿元;单个关
联集团最高授信额度 30 亿元, 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50 亿元,授信敞口及债券承销
额度最高 50 亿元;上述五家股东关联方授信敞口及债券承销额度合计不超过 140
亿元。
   二、关联授信业务审批流程
    根据证监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实施办法》:
    一般关联交易是指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银行资本净额或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采取孰低原则,取两者较小值,下同)1%以下,且该
笔交易发生后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银行资本净额 5%以下的交易。一般
关联交易按照银行内部授权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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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
且占银行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以上,或银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
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银行资本净额 5%以上的交易。除预计额度范
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
董事会审批。
    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银行资本净
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或银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
联方的交易余额占银行资本净额 10%以上的交易。除预计额度范围内的日常关联
交易外,其他特别重大关联交易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批。
    对于发生的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需要经常订立新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等,难以按照上述规定将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的,可以在公司
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按类别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
合理预计,并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批。
    三、宁波银行 2018 年关联授信等控制执行情况
       (一)内部人关联交易控制执行情况
       1、内部自然人及其近亲属授信实施情况
    宁波银行内部自然人统计口径包括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
或者参与商业银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
    根据2018年12月底宁波银行内部自然人授信业务统计数据,抵押项下贷款业
务余额为9154.88万元,质押项下为110.7万元,保证项下为130万元,无信用项下
业务,做到了未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商业银行
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及其近亲属发放信用贷款。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关联交
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坚持商业原则,未优于其他客户,符合公司对关联自然人
授信控制的目标和要求。
       2、关联自然人发生的30万元(含)以上交易情况
       根据证监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18 年关联自然人与公司发生的
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交易共 60 笔,累计发生金额 2,830 万元,截至 12 月底敞
口 48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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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控制执行情况
       1、股东关联方授信实施情况
       公司对一般企业类股东关联方“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富邦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单个关联方最高授信额度 20 亿元,债券
承销额度最高 30 亿元,授信敞口及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35 亿元;单个关联集团最
高授信额度 30 亿元, 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50 亿元,授信敞口及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50 亿元;股东关联方授信敞口及债券承销额度合计不超过 140 亿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六家一般企业类股东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合计为 431,974
万元,债券承销业务余额合计为 230,000 万元,债券投资余额 145,000 万元。从
上述统计数据看,六家股东关联方授信符合公司 2018 年度关联授信控制的目标
和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底扣除     2018 年 12 月底   2018 年 12 月
序号           关联人           保证金实际授信业务      债券承销业务余    底债券投资余
                                        余额                   额              额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
 1                                             63,500            40,000               -
             公司及关联体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
 2                                             62,632                 -               -
               司及关联体
         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85,325                 -               -
               及关联体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4                                             99,678            60,000          28,000
               及关联体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
 5                                            118,889           130,000         117,000
             公司及关联体
         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6                                              1,950                 -               -
               及关联体
合计                                          431,974           230,000         145,000

       2、股东关联方非授信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2018 年,宁波银行与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宁波杉杉时装有限公司 2
家关联方发生服装采购业务,采购金额分别为 9,227,840 元和 9,581,595 元。
       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为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杉
杉时装有限公司是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银行严格按照《宁
波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甬银总发〔2017〕596 号)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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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费用管理。经核查,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和宁波杉杉时装有限公司均通
过招投标程序进入宁波银行集中采购系统名录。上述关联交易,采购价格合理,
不存在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的情形。
    2018 年宁波银行与股东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0.5%以上的一般关联交易 2 笔,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和特别重大关联交
易。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关联交易控制要求。
    3、与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的交易情况
    (1)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宁波银行对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的控制要求为:单个关联方最高授信
额度 30 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10 亿元,授信敞口及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40 亿
元;单个关联集团最高授信额度 50 亿元, 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20 亿元,授信敞口及
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70 亿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宁波银行给予新加坡华侨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9
亿元,在宁波银行风险敞口 4.01 亿元;宁波银行给予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9.5 亿元,实际风险敞口为 2.2 亿元。符合宁波银行对
新加坡华侨银行授信业务的控制要求。
    (2)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宁波银行与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累
计发生额为 69.3 亿元,其中现券交易 41.3 亿元,回购交易 28 亿元。符合宁波银
行对新加坡华侨银行非授信业务的控制要求。
    (3)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和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8 年发生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以上的一般
关联交易 4 笔,2018 年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和特别重大关联交易。
   四、宁波银行 2019 年关联交易工作安排
    1、对关联自然人的贷款,公司将继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等公司制度,禁止发放信用贷款。
    2、对股东关联方的授信业务,严格执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实施办法》的第四十六条要求:“本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
行上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 10%;本行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




                                     4
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本行上一季度资本净额的 15%;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
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上一季度资本净额的 50%(计算授信余额时,可扣除授信时关
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本行对非同业单一关
联方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 15%,对一组非同业关联方的风险暴露
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 20%,对同业单一关联方或集团关联方的风险暴露不得
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 25%。”定价严格执行《办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要求: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就银行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该严格执行银行业务规定,
本行不得向关联方提供优越于同等信用级别的独立第三人可以获得的条件。本行
与关联方之间就非银行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
的原则。”
    3、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方面,如当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预计额
度的,在预计范围内无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如新发生一笔日常关联交易
后,使得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可能超出预计额度的,需对当年预计额度进
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开展该笔交易;除采取预
计额度管理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其他关联交易应严格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制
度进行审批。
    4、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将继续根据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并向董事会
提交书面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应当在批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告监事
会,同时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应按季度报送国务
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抄报董事会、监事会。
   五、审议程序
    宁波银行 2018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关联交易安排已经董事会关联
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宁波银行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安排的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该议
案尚需经宁波银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联交易原则
    宁波银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坚持商业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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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通过查阅过往关联交易资料、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开展访谈等方式,对宁波银行 2018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安排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宁波银行制定了明确的关联授信控制要求和关
联交易审批流程。2018 年,宁波银行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上述关联授信控制
要求,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2019 年宁波银行关联交易安排度已经公司董
事会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尚待股东大会审议。宁波银行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规范性要求。中信建投证券对宁
波银行 2018 年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安排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安排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郭瑛英                   闫明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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