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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银行: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股份认购补充协议等相关协议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7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可转债代码:128024                              可转债简称:宁行转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股份认购补充协议等相关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2017年4月26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Oversea-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华侨银行”)签署了《关于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

议》(以下简称“华侨银行股份认购协议”)。

     2018年12月6日,公司与华侨银行签署了《关于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

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雅戈尔”)签署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雅戈尔股份认购协

议”),华侨银行和雅戈尔承诺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

股份。


                                  1
    2019年4月25日,公司与华侨银行签署了《关于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与雅戈尔签署了《关

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

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雅戈尔不再参与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

    二、协议签署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华侨银行

    华侨银行成立于1932年10月31日,是一家依据新加坡法律合

法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63 Chulia Street #10-00 OCBC

Centre East,Singapore 049514,董事局主席为Mr. Ooi Sang

Kuang。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侨银行持有公司961,917,714股A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8.47%,华侨银行QFII持有公司79,791,098

股A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53%,华侨银行及其QFII合计持有公司

1,041,708,812股A股股票,合计持股比例20.00%,本次股份认购

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雅戈尔

    雅戈尔成立于1993年6月25日,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县大道西

段2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如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雅戈尔持有公司794,269,269股A股股

                              2
票,持股比例为15.25%,本次终止股份认购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1、协议主体

    甲方:宁波银行

    乙方:华侨银行

    2、签订时间

    2017年4月26日,宁波银行与华侨银行签署了《关于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2018年12月6日,宁波银行与华侨银行签署了《关于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

充协议》。

    2019年4月25日,宁波银行与华侨银行签署了《关于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二)》。

    (二)补充协议(二)的主要条款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义的修改

    “本次非公开发行”指经宁波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并将提

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宁波银行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总

数量不超过416,400,156股的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

                            3
亿元的行为。

    2、其他条款的执行

    除补充协议(二)另有规定外,经补充协议修订的华侨银行

股份认购协议的其他条款应继续执行。补充协议(二)与经补充

协议修订的华侨银行股份认购协议若有不一致之处,应以补充协

议(二)的规定为准。

    四、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1、协议主体

    甲方:宁波银行

    乙方:雅戈尔

    2、签订时间

    2018年12月6日,宁波银行与雅戈尔签署了《关于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2019年4月25日,宁波银行与雅戈尔签署了《关于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终止协议》

    (二)终止条款

    1、股份认购不再执行

    双方确认,宁波银行未收到雅戈尔根据雅戈尔股份认购协议

的约定支付的股份认购价款,宁波银行无需就雅戈尔股份认购协

议的终止向雅戈尔返还任何款项或支付任何费用。

    双方确认,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雅戈尔股份认购协议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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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止,雅戈尔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双方权利义务均不再执行。

    2、生效

    协议经宁波银行和雅戈尔适当签署后即行成立,经宁波银行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雅戈尔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和相关主体分别签署的《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二)》《关

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

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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