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关于调整优先股强制转股价格的公告2020-05-12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0-030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优先股强制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核准,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 0.485
亿股优先股(以下简称“宁行优 01”,优先股代码“140001”),
于 2018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 1 亿股优先股(以下简称“宁行优
02”,优先股代码“140007”)。
根据“宁行优 01”、“宁行优 02”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
当优先股“强制转股触发事件”发生时,公司发行且存续的优先
股将根据相关要求报中国银保监会审查并决定后,按照强制转股
价格全额或部分转为公司 A 股普通股。“宁行优 01”的初始强制
转股价格为 8.37 元/股,后因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包含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条款,转股价格调整为 6.44 元/股;“宁
行优 02”的初始强制转股价格为 17.98 元/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5 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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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于 2020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 379,686,758 股普通股股票,并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了登记手续。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新增股份将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市。根据“宁行优 01”、“宁行优 02” 募集说明
书相关条款,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公司发行的带有可转为普通股条款的融资工具转股而增
加的股本,如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或配股等情况使公司
普通股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N+Q×(A/M)]/(N+Q)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强制转股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
转增股本率,Q 为该次增发新股或配股的数量,N 为该次增发新
股或配股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数,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M 为该次增发新股或配股的新增股份登记日前一交易日 A 股普通
股收盘价,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强制转股价格。
根据上述强制转股价格调整公式,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
票上市后,“宁行优 01”强制转股价格由 6.44 元/股调整为 6.38
元/股,“宁行优 02”强制转股价格由 17.98 元/股调整为 17.81
元/股。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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