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2020-10-2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为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衍生品投
资及风险控制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理解,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常规银行业务之一。报告期内,公
司重视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是有
效的。
独立董事:胡平西、贝多广、李 浩
洪佩丽、王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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