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1-23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0-007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
赁准则”),并自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上述会计准则要
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二)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
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
1
公司作为经营租赁中的承租人,将租金按权责发生制计入
“业务及管理费”。
2、变更后
公司作为承租人,于租赁开始日对租入的各项资产考虑未来
租赁付款额折现等因素分别确认“租赁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相关损益计入
“业务及管理费”;租赁负债按折现率计算利息费用,相关损益
计入“利息支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
报表披露,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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